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9次主任会议

2008-04-30

  2007年9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召开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9次主任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宜及关于《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一、关于《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玉海作了关于《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制定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要结合洛阳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着重解决好管理养护资金的落实、超载破坏道路、谁受益谁负责管理养护等方面的问题。会议原则同意该草案审议修改稿,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玉海作了关于《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该草案审议修改稿,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意见对该草案审议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段立新作了关于《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认为,《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自2003年实施以来,在堵塞建设项目漏洞、节约政府财政资金、遏制建设领域腐败、促进我市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该调查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得准,提出的改进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时,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就进一步贯彻执行《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工作作出相应决议。
  四、关于对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草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卓林提出了《关于对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草案)》。会议讨论认为,实行对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制度,是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建设,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程序,提高常委会会议议事质量,更好地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非常必要。会议原则同意该决定草案,并对表决结果档次的评定标准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主任会议的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郭素玲分别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报告,汇报了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初审意见。会议经讨论,原则同意上述各项人事任免提请,决定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韩国防、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月章、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郭素玲分别汇报了组织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情况,以及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情况。会议经讨论,同意将上述各专项工作报告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草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卓林分别提出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草案),会议经讨论,同意该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意见。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9月26日举行,会期2天,建议会议议程共10项:(1)审议《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审议修改稿)》;(2)审议《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审议修改稿)》;(3)审议关于对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草案);(4)听取关于《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5)听取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6)听取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7)听取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9)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0)人事任免事项。
  八、关于开展《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草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提出了《关于开展〈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草案)》。会议经讨论,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草案,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参加会议人员:
  常振义  郭  栋  伏秀霞    杨玉龙    石海钦
  吴喜照    董平海
 
  列席会议人员:
  王卓林  闫晓山    宋  莉    陈玉海    郭素玲
  王月章  李诚如  韩国防    李建生    常平均
  段立新    张  涛  乔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