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7年9月26日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志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洛阳市人民政府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省、市《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依托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动员和组织全市交通民警,以逢一必夺、逢冠必争的勇气和全市争第一、全省创一流、全国有名次的决心,以“一降两保”(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重点,通过积极的努力,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本平稳,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年下降。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始终抓住基层基础建设和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交通管理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五进”宣传等工作均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近年来,交警支队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建设工作一等先进支队”等光荣称号。全支队有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民警,3人荣立个人二等功,9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民警,6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00余人受到市局嘉奖。
一、坚持“五抓”,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条例》,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水平
(一)抓外部宣传,提高全民交通意识。在警力、物力、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安全“五进”(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以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安全员为依托,广借社会之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条例》宣传工作,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一是深入农村宣传发动。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交通安全委员会2800余个,拥有二基层交通安全员3.8万名,建立各类台帐57万册,利用评书、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法律、法规。二是深入企业宣传发动。我们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交通安全员的作用,把各项交通安全教育送到车间和班组,通过多层面的宣传活动,强化源头管理。针对一拖集团厂区大、人员多、车辆多的特点,我们多次向集团领导汇报交通安全工作,沟通教育方法,从而赢得了公司总经理、安全处长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视,投资30余万元,在公司内部建立了总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四级交通安全宣传小组2680个,利用内部闭路电视系统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警示片578次,在厂区道路上设置标志118块,施划标线18公里,使企业内部交通环境有了显著改观,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对一运、二运集团等大型运输企业,公安交警部门把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融入企业日常工作,利用每月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380场次,观看人员达3.5万人次。同时,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核,组织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座谈,帮助分析查找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深入社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200名社区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和400名社区交通安全员的作用,发动社区设立了“一室、一框、一栏、二员”即一个宣传教育活动室、一个制度和职责匾框、一个固定宣传栏、两名交通安全员,交警与社区居民朝夕相处,打成一片,赢得了广大社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增强了社区内部的凝聚力。许多社区居民自发组成交通安全自管组织,开展交通巡逻和内部规范化管理,一运社区还成立了交通安全义务宣传队,开展了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举办了12场文艺演出、电影晚会和戏曲晚会,受教育观众近2万人,不仅宣传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且丰富了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四是深入学校宣传发动。在学校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校园设置一个宣传栏、在楼层设置一排交通安全板面、开设一堂交通安全课、在学生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拍手歌比赛、一次交通安全棋比赛、一场小交警交通指挥手势韵律操比赛。特别是小交警韵律操,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学生非常喜爱。交警支队举办了小交警交通指挥手势韵律操比赛和千名小交警韵律操会操表演,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又会同市教育局,在全市3313所中小学校推广,以此推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五是利用媒体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送到千家万户。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投入宣传专项资金100余万元,举办大型宣传活动58次,在新闻媒体上刊发交通安全宣传稿件3889篇,播发公益广告556条次、专题节目28个,组织交通事故案例图版巡回展览2900余次,播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片3800余场,悬挂横幅、刷写标语5000余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20万份;组织交通安全文艺演出队8个,深入全市388个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和乡村,共演出410场次。通过这些活动,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万人次,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真正深入到了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之中,在全社会营造了强大、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2005年,省交警总队先后两次在洛阳召开“全省交警系统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现场会”,2006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在河南召开,与会代表专门到我市视察、参观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二)抓内部学习,提升民警执法水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全体交通民警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规、懂法规、用法规活动,逐步提升交通民警执法水平。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法律讲座、比武竞赛、全员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民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先后共举行岗位练兵比武竞赛36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91次,受教育民警3020人次,在系统内推出了一大批岗位能手和执法标兵。二是全面普及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制度。2004年以来,交警部门按照省厅的要求先后组织855名民警参加全省交警执法资格考试,共818名通过考试并符合条件的民警取得了执法资格。结合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实施,在全市交警系统深入开展了学习活动,并组织了全员考试,将其作为交通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准则,严格加以落实。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章立制,与秩序、车管、事故等项工作一同作为考核各单位工作成绩的衡量标准之一,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工作规范化。
(三)抓贯彻落实,全力做好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中心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市《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先后开展了以非机动车、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客车超速、超员、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33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9万余起,行政拘留2800余人,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市《条例》的严肃性,有效的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圆满完成各项全市性大型活动交通保障任务。每年的春运、牡丹花会、“五一”、“十一”黄金周、河洛文化节、“双节”等交通保障工作任务。三年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共疏导、指挥来洛观光、旅游车辆6000余万台次,圆满保障各级交通安全警卫任务3900余起,交通民警立足本职做好事15000余件次,树立了洛阳良好形象。三是加大公安交警硬件投入力度。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为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基层基础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已建成基层达标中队21 个、基层达标大队12个。
(四)抓重点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围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平稳。一是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安监、交通等委局开展道路危险路段集中排查工作。按照“边摸底、边排查、边研究、边整治”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进行“会诊”等方式,对危险路段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和建议。截止5月底,全市共排查出公路危险路段46处,其中上报省级督办2处,市级督办18处,县级督办公路危险路段26处。今年6月5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明确了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在6月7日全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上进行了专题部署,从而使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走上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轨道。二是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在经过认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就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出台了对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9家运输企业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采取了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交通安全隐患、暂停其新增营运车辆的相关业务直至整改合格等追究措施。
通过以上有效措施,今年1至8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38起,死亡140人,受伤1703人,经济损失58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77起,下降16.15%;死亡人数减少81人,下降36.65%;受伤人数减少18人,1.0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432万元,下降42.67%。特别是在近期全国、全省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下,我市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基本实现了从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步下降的目标,交通安全形势日趋平稳。
(五)抓建管结合,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由于城市规划的先天不足及相关监督机制的缺失,我市停车场建设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导致了市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形成了当前城市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趋严重的局面。为改善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市政府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要求,制定了《洛阳市停车场管理规定》,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市政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停车泊位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改善,共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252处,社会专业停车场40处,施划停车泊位6000余个,设置停车位专用地杠150套,解决就业岗位200余个,保证了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的规范有序,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多措并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是,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制约着工作开展和队伍形象。一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单位和个别民警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工作效率不高,接、处警不及时,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等问题,特别是个别县大队,存在着非执法主体上路执法和公路“三乱”等问题。二是宗旨服务意识不强。许多窗口单位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违法违纪苗头依然存在。少数民警甚至个别中层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在队伍中违反“六个专项治理”等情况仍有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队伍的形象。
当前,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道路通车里程逐年增加,与城市的快速发展相比,交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越来越突出。
(一)警力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差距:一是市区警力与城市发展的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与10年前相比,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61%,已达137平方公里;道路通车里程增长了89%,达到501公里;机动车增长了235%,已达27.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增长了117%,达28万多人;信号灯控制路口增长了325%,达到204个。高速公路从无到有,目前5条高速公路长达174公里的路段也都纳入到交警支队的管理范围。但是,10年来交警的警力仅增加了23.7%。按1995年公安部关于六警种警力配备要求,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按万分之八配备交警,我市市区应配备交警1179名,尚差507名。二是九县(市)、吉利区警力与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在洛阳九个县(市)和吉利区也普遍存在交警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中队普遍达不到5名警力的标准,相当一部分中队仅有1名正式民警主持工作,有的中队甚至没有正式民警,完全由职工主持日常工作。这种警力现状与县区管辖面积大,道路通车里程长(含村村通公路)等实际情况极不适应,已成为制约当前县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洛宁县总面积2394平方公里,现人口45.5万,县辖18个乡(镇),389个行政村。境内省道、县道、乡道、专用道公路总里程493.5公里,村村通公路980公里。车辆31728台(不含汽车),驾驶员28422人,但是,洛宁大队仅仅有正式民警14人。三是整体警力不足与战斗力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由于警力得不到有效补充,交警队伍年龄结构日渐趋于老龄化。1995年我市交警的平均年龄为32.5岁,而目前平均年龄已达40岁,许多50多岁的老民警仍然在一线站岗执勤。警力的严重不足,使广大民警不得不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地工作,每名民警全年停休、累计加班平均在80天以上。日益繁重的交通管理工作给民警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患病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2006年底交警支队组织民警、职工体检,身体异常检出率高达82.1%,广大民警是以牺牲健康和透支生命为代价来维护着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
(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不到位。一是特勤大队没有编制。特勤大队是1989年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经市编委下文成立的正科级单位。2004年,按市政府关于市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的文件精神,特勤大队等6个单位被撤销。由于特勤大队主要负责保障全市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重要会议的交通安全,保障各级警卫任务线路安全畅通及负责驻地勤务,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警车保障任务,处置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等,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他们出色完成了20多次一级警卫任务、50多次二级警卫任务,确保了首长在洛考察的交通安全。二是高新区道路交通管理出现盲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面积110平方公里,居市区第二位,人口12万,建成区内道路29条,通车里程42公里,区内企业达600余家,在我市的经济地位举足轻重。按照公安部关于交警警力配备的相关要求,高新开发区需配备96名交警;但是,由于高新开发区建成之后,一直未成立交警大队,所以,长期以来一直由三大队抽调警力代为管理;由于三大队所辖涧西区面积大,道路状况复杂,交通管理任务本已十分繁重,难以抽调更多警力投入高新开发区进行管理。
(三)“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营运查禁工作困难重重。“残三轮”非法营运属于交通运管部门管理范围,多年来“残三轮”之所以屡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是一线民警取缔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缺乏法律依据,加上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业主多为残疾人,涉及有关政策比较敏感。民警扣车后,屡遭残疾人纠缠,由于残疾人的特殊身份,行政拘留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三、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全力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交通保障
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以及日常信访接待工作中,收集了社会各界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一是停车难、停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二是个别路段限速低以及隐蔽性测速问题;三是交通设施不完善问题;四是少数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问题;五是军车、公交车等部分车辆耍特权,交通违规行为较多问题;六是行人、自行车、电动车违规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现象;七是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客问题;八是车辆管理存在漏洞。针对以上问题,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决心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更加广泛的征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以“刮骨疗毒”的精神和勇气,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七大献礼。
(一)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继续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活动和形象提升年活动引向深入,使交警队伍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执法为民意识;二是把“创建人民满意交警队伍”活动和正规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提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使人民群众对交警队伍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三是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使全市交警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体能素质等得到明显的提升;四是“对内”加强监督,加大执法检查、督查暗访力度,“对外”开辟支队服务、监督热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投诉;对害群之马从严处理、以正警风;五是在法制、车驾管和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严格落实值日警官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六是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隐蔽测速”和“限速值低”等问题,日前,市政府组织公安、纠风、公路、交通、安监、新闻等部门,联合对全市主干道的限速标志、电子警察设置开展了全面排查,共排查道路交通限速标志923面、电子警察92套,对位置设置不规范的127块、限速值需要调整的241块、限速标志被遮挡、污损的55块进行了拆除,并增设提示性标志42块。同时,要求交通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市《条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着力解决“停车难”和停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市政府组织规划、建委、公安等部门,对《洛北城区重点地段近期停车场规划》进行充分论证和调研,尽快实施。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政府将对单位、个人投资建设独立公共停车场的,给予多方面优惠。同时组织国土资源、财政、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各方面资金投资建设独立公共停车场。三是进一步规范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对在禁停区域随意停放机动车,在合法泊位内逆向车、停车不入位等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三)逐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市《条例》实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我市城市区安装停车场标志334套,禁停标志300套,停车场指示标志169套,为全市114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安装188套学生通道标志牌,施划人行横道标线112处5356.2平方米,在市区主要道路、城市区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景区等地方,共安装大型中英文对照指路标识125套,新增加多方位及局部道路地图行人指路标识216套,施划交通标线近11万平方米,刷新保洁护栏37427米,保障了城市交通设施的整洁有效。但是,随着城市的扩展和道路的延伸,交通设施略显滞后,市政府已将此问题列入“2007年城市交通十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拟投资290余万元在联盟路、江西路等14个路口安装交通信号设施,拟投资360余万元在全市新增设旅游、禁令、限速、指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排查、逐步规范、完善城市区的交通标志。
(四)管好“五种特殊车辆”,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集中整治军车、公交车。首先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其次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军车、公交车辆专项整顿;第三落实抄告制度;第四建立通报制度。
二是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首先协调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等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改善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和停放条件,结合各部门的自身职能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其次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要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服务举措、加大宣传力度上下功夫做文章。同时,广泛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实时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定期公布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交通事故分布情况,时时提醒市民注意出行安全。第三依靠科技,配备必要的警用装备,保障民警正确有效执行法律、法规。第四尝试实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纠正中、小学生和职工违法时,以教育为主,并将违法者的姓名、违法时间、地点及情节反馈到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由单位或学校进行教育和考评,并及时反馈交管部门。第五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对非机动车、行人容易横穿的路口、路段实行封间隔离,对一些道路进行合理的渠化改造。第六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三是集中整治机动三轮车、农用车。首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依靠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安全员,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竭力遏制农用车非法载客的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农村“三小”(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车辆管理,提高“三小”车辆的列管率、办证率和入户率。三要组织精兵强将,在城市区开展“严重打击、治理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的专项行动。四要研究对现有残疾车进行置换、赎买的具体措施。五要重点抓好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车主的安置保障。六要对本市困难的健全人的分流安置将由市、区两级劳动部门、就业管理机构推荐就业、上岗或纳入民政保障,从而使“残三轮”非法营运这一现象在我市销声匿迹。
四是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源头抓起,强化各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相关部门联动,杜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一要抓好源头管理,严格审核制度;二要严格管控,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三要加强民警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四要不断推进危化品运输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五要完善防范机制,制定处置预案,积极预防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是集中整治客运车辆。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一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汽车客运场站安全监督的“三关一监督”各项措施;二要急需推行黑名单制度;三要进一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要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督;五要加强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掌握动态管理信息;六要健全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七要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在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八要对客运车辆及客运驾驶人实行特殊管理,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制度,强化管理效果;九要强化对旅游行业及车辆的监管,督促旅游景区(点)做好进入景区道路的车辆通行、停放管理,消除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大力抓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争取资金、物资投入,力争再排查、整治一批事故多发点段。政府将加大投资力度,及时、科学、有效地整治公路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对省、市督办的公路危险路段限期完成。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年底前,一、二级国省道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率要达到90%以上,标线设置率要达到80%以上。符合设置减速带条件的路口要全部设置减速带。
交通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而复杂,需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理解、支持和监督,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大力宣传和协助管理,也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参与。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协调和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推动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为营造全市良好的交通秩序继续努力!
200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