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05-03

 (2007年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高凌芝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推进城市医疗卫生改革的重要环节,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别是去年全国、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之后,抢抓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制定各项相关措施,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机制,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初步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为推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应给予肯定。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识是客观的,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大家对这个报告表示赞同。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在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中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府投入不足。我市与郑州市差距较大,而且还没有足额拨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重制约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普遍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认知度不高;三是“六位一体”服务功能有待完善。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开展近十年,仍处于低水平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社区居民的保健需求不相适应,还不能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四是缺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规范化考核管理的专门机构;五是人才匮乏,缺少全科医生,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就医需求;六是“双向转诊”制度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转向医院的多,转回社区的少。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政府应协调各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及时帮助解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筹措和投入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将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逐年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三)新闻媒体应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让居民真正认识和了解社区卫生服务,自愿接受社区卫生服务。(四)转变服务理念,制定相关政策,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社区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率。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全面展开,要尽快制定向社区医疗服务倾斜的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各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衔接,真正实现“双向就诊”。(五)加快全科医生培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各大医院合作。要加快全科医务人员的培训步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之间资源共享、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和大医院优秀的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开展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并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标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居民满意度挂钩,把群众满意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获得政府补助的“第一”标准,使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全面开展。

200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