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人大常委会以机制创新促代表作用发挥

2008-05-03

    近年来,吉利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代表工作开展。
    保障代表知情权。健全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参加视察、检查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3—5名人大代表列席,有计划地安排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检查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就有关议题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重点联系代表制度。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联系2-3名基层人大代表,进行经常性联系和沟通,使代表建议意见及时得到反映。三是主任、副主任定期走访接待人大代表和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制度。主任、副主任每半年走访一次人大代表,7月份和12月份各召开一次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建议和意见,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努力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搭建代表履职新平台。致力于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活动。组织全区11个代表活动小组与“一府两院”19个部门之间开展了定向联系活动,每年听取被联系单位的工作报告两次,被联系单位每季度要向代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代表走访接待选民制度。每位人大代表每半年走访一次选民,日前又探索建立了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人大代表要在固定场所听取选民意见,反映选民要求,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
    强化代表职务意识。为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一是实现代表履职行为规范化。审议通过了《吉利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规则》,从代表的职权和义务、代表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代表行使职权的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重点完善了对代表履职行为的监督和代表不作为问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履职行为。二是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制度化。全区共有20个选区67名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接受了选民评议,增强了代表对选民负责、积极为民代言的职务意识。三是开展优秀人大代表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以榜样激励代表发挥作用,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环境。
 
 
20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