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长印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调研

2008-05-03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在本召开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节能减排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于4月上旬组织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全市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长印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中信重机的热处理分厂的锅炉改造项目、大唐热电厂的脱硫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和上元国际大厦的建筑节能项目进行了视察。召开了有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节能减排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汇报,着重就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形势、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意见进行了座谈。
    与会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与效果,指出了重视程度不够、社会氛围不浓、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力度不大、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和激励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意见。
    孙长印副主任强调指出:节能减排是我国十一五期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的必然选择和要求。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3.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1%的目标,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06、2007两年的指标虽然有所下降,但是都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的年度目标,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营造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宣传、引导、激励与监管的力度,建立健全和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保障制度、工作机制与目标责任,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确保“十一五”各项目标的全面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08.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