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副主任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检查《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
3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行政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效田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工作汇报,深入西工区、洛龙区、伊川县法院进行了实地检查,组织召开了部分具体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专门组织了部分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行政案件进行了随机抽查阅卷,并走访了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针对检查情况,杨玉龙副主任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落实连维良书记关于人大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的工作要点的安排进行的,目的是通过检查,认真总结该法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和支持审判机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法工作,更好促进该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最终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他说,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民告官”案件,即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行政审判工作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既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面对着相对强势的政府,而有些行政相对人存在着“官官相护”的观念,对审判机关的信任度产生质疑,使办案法官陷入两难的境地,我市两级法院在严格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强化司法审查监督、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基础上,不断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努力化解行政纠纷,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进一步指出,我们要看到个别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不规范性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我市新区建设拆迁、旧城城中村改造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在个别领域、个别部门呈现出高发态势,行政诉讼案件还会逐年增加。他希望,我市两级法院要认清这一形势,进一步提高对行政诉讼重要性的认识,在总结以往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不断加强诉讼协调能力,坚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方法,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200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