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工委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安排
2007年,人事代表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工作任务,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本委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废止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
2、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呈1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2名,任免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联络处主任、副主任3名,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名;任免市政府副市长和组成部门负责人18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37人,任免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2名,审判员2名;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9名,任免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名,批准任免县(市)、区检察长24人。在任免工作中,我委能够严格按照《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常委会依法任免提供了保障。
3、拓宽联系代表渠道,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一是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日制度,及时拟定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安排意见,并陪同伏秀霞副主任分别到老城区、洛龙区和嵩县接待省、市代表18名,收集意见和建议12条,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二是坚持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及时确定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名单,认真做好联系服务工作。今年共有43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三是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接待代表的来信来访等方式,联系代表58人次,办理代表来信来访8人(件)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获取社情民意。四是为人大代表征订《人大代表工作指南》、《中国人大》等学习资料,以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79件。会后,我委及时进行了归纳、整理、分类。3月30日,伏秀霞副主任主持召开了由“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在法定的时间内认真办理。在督办代表建议过程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根据分工负责、对口督办的原则,制定了督办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帮助协调办理工作中的难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利用接待代表、执法检查、调研等方式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并通过我委及时与政府沟通、反馈。对主任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由我委与对口联系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共同督办,使督办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委加强同“一府两院”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伏秀霞副主任多次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理情况汇报,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交换意见,并深入承办单位督促检查。为了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7月中旬,伏秀霞副主任主持召开了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具体承办单位和提建议的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逐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面对面协调解决问题。通过协调,由市人民政府承办的4件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有3件取得代表的理解或表示满意,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3件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降为1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中旬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有针对性的对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抽查,采取由市人大常委会、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三见面”的办法,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进行实地查看,重点督促解决问题。通过抽查,进一步改进了办理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9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会后,分管副主任和我委当面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反馈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建议的办理力度,尤其是重点办理的建议和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要有领导负责,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前能有较大进展,以取信于代表。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评议制度的办法》(草案),待主任会议通过后实施,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总体来看,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较去年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或基本满意的278件,占99.6%;不满意的1件,占0.4%。
5、顺利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全市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2007年3月30日结束,历时120天。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法律性强,要求高,由于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使这项工作进展顺利,提前完成了任务。全市15个县(市)、区143个乡镇,共选出县级人大代表3004名;选出乡级人大代表9032名;选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6名; 县(市)、区长15名,副县(市)、区长74名;选出乡镇人大主席138名,副主席143名;选出乡(镇)长143名,副乡(镇)长428名。从这次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和领导班子情况看,选举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素质较高,其中不少是各条战线上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职权建设,促进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省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报提纲,向人大主任会议和市委汇报省换届选举会议精神和我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起草了《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市委转发。二是筹备召开了由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分管选举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工委主任、组织部组织科长、干部科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起草领导讲话,积极筹备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了会议的圆满成功。三是组织了由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分管选举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等200多人参加的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邀请省人大领导专题讲授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知识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四是根据换届选举工作不同阶段和工作重点,及时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并召开了三次由各县(市)、区分管选举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阶段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五是为了加强各阶段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指导和交流,市换届选举办公室及时编写印发了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信息简报11期,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我委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培训骨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预测调研到位,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6、召开代表座谈会,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为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由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选工委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代表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要求。我委全体同志积极筹备,认真做好代表的联络、发言材料的审核等准备工作,保证了纪念活动的顺利开展。
7、配合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洛阳专题调研组做好调研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驻豫的部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于7月2日至4日来我市就“关于中部地区建设装备制造业基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的汇报,先后实地察看了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机车厂、一拖集团、中信重机、轴研科技、一拖彪马等企业,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调研,各位代表对洛阳近些年来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洛阳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的好势头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如何进一步加快洛阳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表示针对我市提出的恳请国家尽快出台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设立中部老工业基地发展专项基金,对我市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给予倾斜等问题,将认真研究和整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
8、认真总结推广代表述职工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代表工作,发挥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8月上旬,伏秀霞副主任主持召开了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座谈会,总结我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伏秀霞副主任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从法律规定和对人大代表履职要求的高度上认识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的重要性,把述职工作列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人大代表考核和鼓励履职的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权力主体作用、监督促进作用、模范带头作用、桥梁纽带作用。
9、依法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出缺和补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终止了13名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并进行补选,及时召开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对补选的13名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
10、加强理论学习,搞好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的要求和机关党委的安排,我委积极参加了机关开展的“树新风、讲正气、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全体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加强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和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查摆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强了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我委认真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重要文件,全面领会了十七大会议精神,对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做到了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我委经常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同志们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做好本部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2008年的主要工作
1、继续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对提请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两院”提请任免的法律职务人员的初审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搞好服务。
2、拓宽联系代表渠道,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听取和征求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日的计划安排工作。做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职提供服务。
3、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进一步落实《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等有关制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对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组织代表进行抽查、视察;9月份安排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起草《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5、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做好服务。安排各县(市)、区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工作。
6、做好市十二届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7、继续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总结推广代表述职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代表述职工作进行调研。
8、调研和探讨如何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9、总结2008年工作,安排2009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