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海钦副主任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调研工作
为贯彻落实连维良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2次主任会议明确由石海钦副主任负责对绩效考核制度的调研工作。10月29日,石海钦副主任召集市绩效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绩效考核调研第一次协调会,成立了调研组,明确了工作任务,抽调了专门人员。11月7日,石海钦副主任主持召开了绩效考核调研组第二次协调会,传达了连书记对绩效考核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详细安排了调研工作的方法和步骤。11月8日,调研组对全市120多个被考核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绩效考核工作调研的通知》,广泛征求被考核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1月9日至16日,调研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收集、分类,逐条进行了认真梳理。11月20日,石海钦副主任听取了绩效考核工作进度汇报。经认真研究筛选,针对意见建议比较集中的单位,11月22日至23日,石海钦副主任分别主持召开县(市)区、市直有关被考核单位和认定部门参加的专题论证座谈会,当面听取了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和掌握情况的基础上,11月29日至30日,石海钦副主任召集调研组全体成员和各相关单位,对洛阳市绩效考核办法逐字逐句进行研究修改,对目标、业绩、过错的设置逐项进行推敲研究,对洛阳市绩效考核主要工作程序、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专题论证。12月3日,石海钦副主任进一步详细安排了调研组的下一步工作。期间,石海钦副主任先后三次向连维良书记进行了专题汇报,连书记对调研组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及时对调研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
目前,绩效考核办法修改稿和调研报告已初步形成,待进一步推敲完善后,将报请市主要领导阅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于力强、市委组织部正县级组织员葛书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牛宪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委常委办、市政府目标办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参加调研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07.12.04
200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