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08-05-03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7年4月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同意:
  胡广坤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殿虎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周宗良同志辞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朱培亭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丛斌同志为洛阳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徐鸿森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
  孙国杰同志为廛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治民同志为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金海同志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赤炜同志为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宏伟同志为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宝红同志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胜杰同志为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建中同志为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汝浦同志为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志强同志为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耀强同志为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小军同志为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学华同志为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春阳同志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同志为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常龙西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孙国杰同志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乔耀强同志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小军同志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学华同志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郑建刚同志廛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沈振勇同志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庚楼同志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弘耀同志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鸿森同志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