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7年4月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同意:
胡广坤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殿虎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周宗良同志辞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朱培亭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丛斌同志为洛阳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徐鸿森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
孙国杰同志为廛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治民同志为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金海同志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赤炜同志为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宏伟同志为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宝红同志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胜杰同志为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建中同志为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汝浦同志为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志强同志为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耀强同志为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小军同志为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学华同志为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春阳同志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同志为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常龙西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孙国杰同志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乔耀强同志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小军同志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学华同志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郑建刚同志廛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沈振勇同志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庚楼同志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弘耀同志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鸿森同志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