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08-05-03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7年5月1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建国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漪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艺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博文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宝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
  郑建刚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沈振勇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庚楼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焦贵福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宏伟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印永山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绍仕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芬兰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洪瑞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职务;
  张金海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宝红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