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08-05-03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7年11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彭栋材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联络处主任职务。
  任命:
  付东起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寇玉民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苏晓明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庆刚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海雅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毛迎春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史军峰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孙志勇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云峰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杰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俊江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迟军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抒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宏伟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春峰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惠谦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建榕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杰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卫民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郭燕燕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时志伟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泽泉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洛生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少义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广福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宏谋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牛永爱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赵刚毅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姬海娃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桂雪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