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08-05-03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8年4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纯耿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杜春生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
  乔保鑫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赵万欣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岗山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牛家仲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柳立兴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卫红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苗宏德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雪峰同志为洛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政同志任为阳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明智同志为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免去:
  尚朝阳同志洛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杰同志洛阳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双流同志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同意:
      朱培亭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三)

免去:
  叶青峰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朱广荣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晓燕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吴丽丽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侯继平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