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副主任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动员会上的讲话

2008-05-03

同志们:
  按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七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是监督法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委托我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对这次执法检查,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经主任会议审议,专门制定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刚才,建生同志宣读了《方案》。今天的会议就是根据《方案》要求,对这次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这次执法检查程序严格,要求很高,也更加注重实效。下面我就这次执法检查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一年多了。应当说,该法的颁布实施,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和这部法律的执法主体,在这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在不断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日渐凸现,社会治安基础还不牢固,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从整体上看,我市目前的治安管理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求,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洛阳所需要的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社会治安也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只有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实现好社会公平正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整个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因此,贯彻实施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拥有安全感,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作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执法主体。治安管理处罚法能不能贯彻实施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能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公民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力的保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安机关能否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地办理案件,文明执法。就我市公安机关的情况来看,近年来,特别是该法实施以来,整体面貌有了很大变化,队伍建设有了很大加强,执法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是满意的。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等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开展执法检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有效遏制和减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市更好的贯彻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贯彻胡总书记讲话精神,服务社会大局的必然要求。今年是我市深入贯彻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战略,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的重要一年。这些重大决策和部署对我市的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五一期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期间,更是专门看望慰问节日期间值班的公安干警,并殷切希望广大公安干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认真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也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具体行动。
  二、要正确把握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
  关于这次执法检查,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严格实施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和支持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法工作、改善执法条件、优化执法环境,更好地促进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指导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活动,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这次检查要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准确把握该法的精神,掌握该法的具体规定,是搞好这次执法检查的前提条件。这次执法检查也完全是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展开的。而监督法是指导人大工作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严格贯彻监督法的规定,是包括执法检查在内的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因此,只有认真学习和掌握监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才能为这次执法检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把握和突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既要客观、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非常关注。因此,这次执法检查既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又要注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注意找准存在的问题。肯定成绩要全面客观,不说过头话;指出问题要实事求是,不求全责备。一次执法检查,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能否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直接决定着这次执法检查的效果。关于具体的检查重点,方案已写得比较清楚了,具体工作中应当切实把握好。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这次执法检查是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开展的,时间安排较以往要长一些,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人大检查和整改四个阶段,但具体到我市,公安机关要从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出发,立足于自查自纠,早查早改早见效。通过边查边改,体现对执法检查工作认真的态度及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抓住几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实在在地加以解决,尽快见到成效。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不要都等到整改阶段再集中解决。
  四是注重实效。为保证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在检查的方式上,较以往有所改进和完善。检查过程中,既要通过听取汇报的形式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的整体情况,又要通过实地视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具体的工作情况;既要听取公安机关的汇报,又要征求人大代表、社区居民、基层干部的意见,还要走访治安管理处罚相对人;既要有明查,又要有随机暗访,必要时,还要查阅有关案件材料。总之,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提出好的、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任务。
  三、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执法检查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群众关心,各界关注,加之,这次执法检查省人大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内司委设立电子信箱,在社会上公开征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工作的意见,社会影响也大,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执法检查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以求得重视和解决。市公安局要加强对公安系统的指导,使执法检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是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这次执法检查实行市县(区)两级人大联动,因此规模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市人大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还有可能根据需要到有关市了解情况,因此,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安排好这次执法检查。
  三是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开展这次执法检查,一方面是要通过检查,认真总结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法工作;另一方面是要呼吁和帮助公安机关改善执法条件、优化执法环境。这实际上是在帮助和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自己的工作方案,深入动员,精心安排,严格要求,认真扎实地搞好自查自纠,以主动的姿态,扎实的工作,来迎接、配合这次执法检查。

200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