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义主任在视察交通扶贫工作上的总结会讲话

2008-05-03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2007年12月26日)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之际,在我市“两会”胜利闭幕之后,我们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交通扶贫村村通公路工程、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及《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学校、科技交通扶贫、危房改造等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交通局代局长赵震同志关于我市交通扶贫工作情况以及《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听取了宜阳县、汝阳县《条例》落实情况和“村村通”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看望了战斗在施工现场的广大干部职工。通过视察,使我们深刻感受到交通部对我市公路建设、科技扶贫、修建希望小学、学校危房改造、关心留守儿童等给予的大力支持,各级政府和各级交通部门的正确领导、周密组织、精心施工、严格监理以及广大山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修路的奉献精神。同时,也深刻感受到交通扶贫公路建设给我市贫困山区所带来的巨大变化,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将会使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形成更加密织的路网,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发展经济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视察情况看,三个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绩。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多,规模大。2007年交通扶贫工程项目绝大多数为边远项目、移民搬迁项目,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但是,完成任务最早,质量保障最得力。今年交通扶贫总投资1.3亿元,共安排县乡公路项目6项48.8公里,村村通工程项目148项370公里,桥梁28座680延米。目前,已全部完工。截止10月16日,洛阳市16个县(市、区)147个乡2999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水泥(油)路。二是《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的实施取得效果,并且制定了《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全市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都能够以《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为依据,落实责任目标,积极筹措和使用养护资金,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深化养护体制改革,实行分级养护。县级公路养护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市平均好路率保持在72.5%以上。《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我们相信这对我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起到很好的法制保障作用。三是教育和科技扶贫取得可喜成绩。在交通部驻洛扶贫联络组直接组织和领导下,全市教育和科技扶贫工作得到加强,今年交通扶贫资金180余万元,对13所学校进行援建。同时,还为洛宁县大明交通希望小学等学校捐赠11000元图书及体育器材;为宜阳县樊村交通希望小学送去了20台电脑;为上海海事希望小学铺设了道路,捐赠了14台电脑,配备了图书室、餐桌和床铺。选定交通科技扶贫项目20项,可实现直接经济效益4850万元,使4.2万农户、16万农民受益,其中贫困群众7650户、3.2万人。在5个国家级贫困县建立50个“留守儿童之家”,其中首批10个“留守儿童之家”示范点已于今年“六一”前夕建成并投入使用。
  以上成绩的取得,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交通部对洛阳的交通扶贫。交通部党组和机关各级领导情系洛阳,厚爱洛阳,把对洛阳扶贫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不仅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倾注了大量心血,而且采取了全方位的扶贫政策加快贫困山区脱贫致富步伐。第13批驻洛扶贫联络组的同志离开繁华首都,来到洛阳扶贫,他们不辞劳苦,勤政为民,足迹遍布了贫困山区,汗水洒遍了我市的农村大地。在今年的“村村通”工程等其他扶贫工作中,朱培亭副市长、郑明国副秘书长、兰保健副局长经常跑交通部争取扶贫资金,跑施工一线把关指导,克服多种困难,一心一意扑在扶贫工作上。他们的敬业精神、无私奉献和艰苦朴素的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交通部第13批驻洛扶贫联络组的同志,向全市交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参加视察的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作了发言,对我市交通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大家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交通扶贫各项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农村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十分重要。近年来,在交通部、省交通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公路建设,尤其是山区公路的建设,取得了十分注目的成就,县乡级公路网基本已经形成,但是,山区村级道路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广大村民的交通出行。下一步,要推进农村路网建设,加快县乡道改造,桥梁配套等。这既是交通部对我市的要求,也是农民群众的期盼。这是交通扶贫向深度、广度推进的标志,是民心工程、造福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着想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政府、基层组织和交通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农村公路各项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正确处理工期与质量的关系。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公路建设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建设投资效益、公路使用寿命,前修后坏的问题会引起广大村民对公路工程,对组织者的不满,不仅仅是影响政府形象,更重要的是劳民伤财,坑苦百姓。为此,在工程建设和质量上要层层明确职责,坚持不懈,一抓到底。村级公路一般都不长,但在各个环节上都有技术规范和施工要求,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引起质量上的连琐反映。所以要反复强调工程质量,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工程进度是完成任务量的硬指标,但是工程质量是硬指标中的核心和关键。没有了质量,进度再快也不行。在工期和质量发生矛盾时,质量是第一位的,只有保证了工程质量,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执行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工程内在质量。
  第三,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加强县乡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县乡公路管理养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受到了交通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外省市有很多单位前来学习取经。《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也同样是全国第一部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及交通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两部法规制定不易,贯彻执行更难。要转变修路是政绩,养护管理政绩不突出的观念,要把养护好公路和修建公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特别是在养护资金的筹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因此要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既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又要保证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使政府贯彻落实好《条例》,把农村公路建设好、养护好,巩固交通扶贫成果,使公路能长期发挥效益。
  同志们,再过几天,新的一年就要到来了,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交通部驻洛扶贫组的同志,向常年辛苦奋战在施工第一线的广大交通系统的干部职工拜个早年。祝你们在新的一年里吉祥如意、合家幸福、生活美满,为我市交通工作再创佳绩。
  谢谢大家!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