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海钦副主任到偃师市、廛河区督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3月4日到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海钦带领督查组,分别到偃师市、廛河区对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副秘书长宋莉、法工委主任陈玉海、副主任牛宪斌等同志参加了督查活动。
督察期间,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偃师市委书记原文涛、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和廛河区委书记马志强、廛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浩敏对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
从总的情况来看,偃师市委、廛河区委对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思想上重视,落实上迅速,分别于春节前后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对市委人大会议提出的关于人大机关经费、车辆、其它办公条件、代表活动经费等问题都给予了及时的研究和解决。对下一步如何解决机构配置和人员编制问题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在听取汇报之后,石海钦副主任对偃师市和廛河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如何加强今后人大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认为,偃师市和廛河区对于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落实有力、效果明显。党委方面,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对人大工作给予重视、支持。一是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有效的加强党的领导;二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尤其是监督权;三是要帮助解决人大的一些具体问题,如经费问题、机构设置问题、干部交流问题、乡镇人大建设等问题。
对偃师市和廛河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处理好人大与市委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二是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服务的关系;三是处理好争取党委支持与人大自身建设的关系。加强自身建设,行使好自己的职权,真正做到有作为,有地位;四是处理好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关系,要求人大每年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做好一两件事情,不断树立人大的威望。
关于人大编制增设的问题,石海钦副主任表示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之后,一并研究,帮助协调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08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