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案增多 代表监督不再是“橡皮图章”

2008-05-03

  2008年3月7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透露,十届全国人大五年中,共邀请代表663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1700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组织代表5354人次参加专题调研、9000人次参加集中视察,举办代表培训和专题研讨班14期,共有1050名代表参加培训。
  在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不断推进的进程中,代表履行职责、国家保障代表履职的每一个新现象都牵动着公众的“眼球”,代表职务的内涵在这些历练中越来越清晰。


  3 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3农民工代表走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据新华社记者王建华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1992年4月3日颁布实施,实施16年来步履铿锵有力。
  质询权、罢免权、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代表集体行权彰显人大监督力度的案例渐渐多了起来,人们发现,代表法正从法律文本、制度原理走向政治实践,各级人大代表也从单纯的“举手代表”转身为真正的“权力使者”。

代表行权:彰显人大监督“威力”

  “人大代表可以把你选上来,也能把你拉下来。”1992年11月27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法院在法庭进行一审宣判时,由于院领导工作部署不周密,看管人员职责不明,4名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乘6名看押干警离开羁押室之际,破窗而逃。1993年5月6日,出席大同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224名人大代表举手通过了大同市中级法院院长职务的罢免案。
  山西大同人大的“罢免案”让人们看到了人大监督的“威力”,而若干年后,发生在湖南的“特定问题调查”更是被人们视为人大监督的标志性事件。
  在安徽,“特调会”同样发挥了作用。2000年5月,应代表要求,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汪伦才案件“特调会”,帮助汪伦才洗清了蒙受数载的冤屈;2002年4月,安徽省来安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查清该县法院占用当事人近40万元执行标的款问题。人大常委会回应代表诉求,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序,意味着寻找真相和症结的决心,也让人大行权从多样性中获得丰富与力量。
  随着代表法的实施,人大质询也走向前台,质询“零记录”在不少地方被改写。1999年1月,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了三件内容一致的质询案,质询案附有3个乡镇数百户烟农受灾的详细情况。代表们要求区财产保险公司兑现1997年烟农受灾赔偿款。大会主席团经过研究讨论,决定成立“1997年全区烟农受灾理赔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特调会”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查清全区烟叶受灾面积3162亩。在“特调会”的督促下,800多户烟农获得赔偿。1999年2月,河南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该省人大代表就住房制度改革对省建设厅提出质询案,经过两个“回合”代表才勉强满意。1999年,四川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质询省社保局挪用养老金建社保大厦。2000年1月25日,出席广东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佛山代表团20名省人大代表就南江工业园电镀城污染问题质询省环保局,此次质询导致省环保局局长被调离,一名副局长被撤换。2002年1月,贵州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50位人大代表提出“花溪收费站应该依法撤除的质询案”;2003年1月,北京市部分人大代表质询北京市高级法院:代表建议为什么拖了八个半月才答复;2004年初,黑龙江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万文国等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滨江桥收费站的质询案》,2005年1月15日,哈尔滨滨江桥收费站的闭道栏杆被撤除,收费站“寿终正寝”!2007年1月,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对市交通局办理他提出的“尽快解决出租车扬招点闲置建议”不满意而提出质询案,改变了上海市人大5年内质询案为零的记录。
  这些案例,让人们对质询的价值和功效“刮目相看”。解读一个个质询案例,我们发现:质询前的调查和质询中的交锋,对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进行着难得的训练与检验。人们关注为国家利益和公众诉求而诞生的每一次质询,更期望质询变得平常起来。

“不通过”:代表履职越来越较真

  2001年2月4日,辽宁省沈阳市人代会对该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决议(草案)表决时,电子屏幕上的投票结果让人大吃一惊,赞成218人,反对162人,弃权82人,9人未按表决器。当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宣布“报告经表决不予通过”时,一个“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诞生了。沈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和两名原副院长的职务被依法撤销,有13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及法律制裁。当年8月9日,沈阳市人代会就该市中级法院整改情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进行审议表决,439名人大代表投下了395票赞成票。短短几个月,法院厉行整改的绩效让人看到了人大代表较真的分量。此后,“未通过”案多了起来。
  2004年1月13日上午,武汉市人代会表决该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时,当大会主持人询问“反对的请举手”时,会场左边突然举起一只手,当主持人再次确认时,那只手举得更高了。来自武汉创新江海运输有限公司的该市人大代表袁厚安投下唯一的“反对票”。
  现在,像袁厚安这样敢于“较真”的人大代表越来越多。比如提交“紧急建议”叫停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卧底调查车匪路霸的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以及“当一天代表就要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追问一天”的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
  他们不停奔走呼吁的原动力何在?因追问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而闻名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张世昌道出了清晰而质朴的初衷:“人民把我推上政治舞台,我就应该按照宪法和法律这个剧本,演好我的角色。”
  2003年,是代表履行职责观念产生转变的重要一年,人大代表辞职成为见诸媒体频率较高的词汇。当年3月,湖南省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规定,对于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因工作变动离开原选区,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务等情形,建议辞去代表职务。半个月后,16名调离原选区的乡镇干部主动向该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因为要照顾患病的妻子,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代表职责”,2005年1月7日,广东省人大代表王泽华也请求辞去代表职务,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当选该省人大代表12年的历程中,王泽华提交了250多份议案和建议,其中最多的一年提交了30多个议案和建议。不少市民“很佩服王泽华的请辞行为”。无论是履职,还是辞职,王泽华把人大代表看成无法懈怠的职务,其“责任代表”的政治品格令人钦佩。正如一位代表辞职后道出自己的想法,“不便为选民服务时就不必再占着位子”。辞职总比当“菩萨代表”有意义。

 表决方式改革:让鼓掌和举手的方式“下课”

  公民对人大监督的期望值不断提升,人大代表为民代言的愿望愈加强烈,电子表决技术日趋成熟,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汇集成改革人大表决方式的强劲动力。
  早在2002年1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思危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新年论坛上说,“哪里有电子表决器,哪里的反对票就多。举手表决,几乎都是全票通过。”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在全国两会上建议“从下届人大开始,全国自上而下一律适用表决器的形式进行表决”。2005年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过程中投赞成票不需要动笔的做法。
  地方人大也在积极探索实践。2007年1月,湖南省衡阳市人大代表表决衡阳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前,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衡阳市人大代表胡友春当场“发难”:“市政府去年财政收入有40多亿,人大装个表决器不难吧?花不了多少钱吧?”当会议主持表态“下次开会的时候,我们一定装上表决器”时,胡友春才表示满意。面对人大代表和公众的质问,以表决方式为核心的表决制度改革被推到制度改革的前台。
  目前,在许多地方人大,鼓掌和举手的表决方式已经“下课”,电子表决成为一种常规的表决方式。相对于电子表决的较高成本,无记名投票因“造价低廉”,也在较广范围内推开。
  种种迹象表明,人大表决机制改革,已经全面提速,“举手表决”被甩在昨天的日历上。表决制度的调整,意味着人大代表开始用“票”说话,工作报告全票通过的历史正在被改写。

代表与选民互动:各地积极探索

  “我们的一些人大代表,选民找起来比较吃力”。2006年1月15日,旁听四川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公民曾理建议在该省人大网站上公布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
  人大代表在哪里?曾理等公民诉求的普遍性,在《人民政坛》杂志的问卷调查中得到印证:89.5%的选民希望代表经常深入基层,70.9%的选民希望代表公布住址和联系方式。
  曾理们近似“挑剔”的意见也在一些地方人大获得了回应,2005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向社会公布了所有市人大代表的电子邮箱。此后的2006年4月,324名安徽省人大代表向社会公开了电子邮箱。2007年12月,广州51名市人大代表开通公共电子邮箱,代表的选举单位、关注领域也一并公布。2008年初,福建省厦门市每位市人大代表都拥有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代表邮箱”、特定服务号的短信平台,与信函、电话等联系方式相辅相成,确保将重要信息通知到每位代表。
  加强选民与代表互动的有效方式,各级人大常委会一直在积极探索。2007年5月8日,扬州市8100余名人大代表集中深入各自选区,与广大选民面对面交流。“不仅要有见面率,更要有问题的解决率”是扬州市连续三年开展人大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的主旨;2005年3月,上海人大公众信息网开通了一个品牌栏目——“人大网议日”,由市人大代表作为栏目的主要嘉宾,通过网络聊天定期与网友在线交流热点问题;2006年1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华西都市报社、四川在线共同推出了“议案·建议全接触”栏目,将大会接收到的议案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全面公开,代表议案在未提请人代会审议之前先公开接受民众评议。其中27件议案原案,收到了上万条的建议。
  在2008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中央各大新闻网站上纷纷开辟了“人大代表征集议案”、“听民情答民意”、“手机开两会”等民意调查栏目;不少网站提供了论坛、网络调查和手机、“飞信”等各类平台与网民互动。民众通过网络在论坛、用手机提出各种问题,而人大代表通过媒体、代表议案、审议发言,直接或间接地回应这些“草根意见”,形成了会内审议与会外献策互动的民主新景观。



山东省德州市部分单位职工走上街头宣传代表法

  保障代表履职:制度关怀不断提升

  1997年1月,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原院长郭开德非法拘禁人大代表被审判;2001年10月,武汉市青山区环卫局党委书记杨迎春刁难羞辱反映武东四村公厕问题的区人大代表朱信洲,安排朱信洲去清扫公厕,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湖北省委领导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杨被免职。
  为充分保障代表们认真履行法定职责,2005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中央九号文件),指出要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处理等相关配套文件。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并第一次大规模地对代表进行系统培训,探索建立代表重点建议跨年度跟踪督办机制。
  人大代表话语之重,也受到了被监督者和社会的尊重。2006年3月,时任山西省省长的于幼军提议启动了代表建议“直达快车”,山西省人大代表对省政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迅速直递省政府领导。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应高于上一届。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被国内外媒体誉为全国人大优化代表结构、增强人大代表代表性这一宗旨的制度体现。
  2008年3月,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出现3位农民工身份的全国人大代表走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湖北、江苏、辽宁、青海、河南等省市的农民工当选为省级人大代表。舆论普遍认为,农民工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开启“权利平衡之窗”,将促使社会走向更加民主、公正。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