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建设全面发展的和谐洛阳,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精心计划,周密组织,成功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
3月20日至25日,12月16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召开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级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5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五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洛阳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名。这两次会议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议程。
二、以人为本,突出特色,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紧密结合洛阳的发展实际,认真做好立法工作,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为了加强对全市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发挥村级道路的长期使用效益,促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为加快我市教育发展,合理规划学校、幼儿园布局,解决就近入学问题,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了尊重人们的传统习俗,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常委会根据《洛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贯彻实施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制定了《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我市森林资源丰富,为满足社会对森林生态旅游的需求,促进森林风景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上述4部地方性法规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颁布实施。
同时,常委会组织对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隋唐洛阳城保护条例、遗体(器官)捐献暂行办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城市绿化条例(修订)等进行了立法调研,为做好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活动,对下发征求意见的20部法律法规草案,认真组织讨论,提出修改的建议和意见
在立法过程中,常委会始终把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建立地方立法质量评估体系,对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35部地方性法规进行质量评价和论证,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借鉴。二是坚持立法的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保证立法更加贴近民生,更加切合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洛阳的地方特色。三是坚持立法的民主性,实行开门立法,采取座谈、研讨、民意调查等不同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在确定烟花爆竹的“禁放”或“限放”问题上,共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1万份,收回9186份,其中同意限制燃放的占72.4%。通过问卷调查,扩大了立法的民意基础。
三、推进法治,促进和谐,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
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紧紧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社会,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07年,常委会组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认真落实监督法有关规定,主任会议根据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讨论通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重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认真检查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并根据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应决议或提出审议意见。如:针对《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的决议》,进一步强化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代表法、监督法情况和归侨侨眷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审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67件,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备案审查。对于有些规范性文件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督促其改正。
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全国、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16件(次),其中来访1498起2903人。在做好日常性办信接访工作的同时,对214件重点事项进行立案督办,目前已结案162件。加强对疑难案件的专题督办,组成督查组,对72件久访不结的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督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突出重点,关注民生,进一步增强工作监督的实效性
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会议8次,紧紧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
做好计划、预算监督工作。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6年财政收入超收安排及预算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06年财政决算和2007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0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洛阳市200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交通安全管理、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工作的监督。一是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决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对评定为不满意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整改,并在半年内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该项工作。二是深化财政监督。加强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该项工作的专项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财政部门优化内部业务流程,提高资金拨付审核效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确保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三是加大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对于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工委主任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当面交办,并跟踪落实。四是适时作出决议。针对洛阳市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决议》,并在洛阳日报公开刊登。决议特别强调:“规划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人的意图而擅自改变规划或妨碍规划的正常实施”。“重大变更和修改的,须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批准机关审批”。这对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确保规划的严格依法实施,提高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水平都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五、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修订了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任免工作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人,批准任免24人。在任免工作中,认真做好对拟任命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国家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其进一步做好工作、履行好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按照全省县乡人大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对全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依法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深入县区进行调研、检查,及时总结和交流换届选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六、改进工作,强化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九号文件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创新代表工作形式,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的议案》、《关于建议出台洛阳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法规或市长令的议案》、《关于建立农村土窑洞、草房改造、扶持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议案》认真进行调研论证,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三项议案调研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关于农村危土窑洞、草房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了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具体改造实施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一万余户两万多间农村困难群众的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的改造。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将《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的议案》、《关于在我市陇海铁路以北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议案》、《关于合理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和《关于加大洛河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洛河建设步伐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会后,主任会议及时专题研究,分解明确责任,有关部门已开始调研论证。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79件。在督办工作中,一是继续实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主任会议研究确定10 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交由市人民政府重点办理。市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意见,强力推进代表建议的办理。二是采取抽查、督查和市人大常委会、承办单位、提建议代表“三见面”等办法,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为100%。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16件。会后,常委会有关部门及时疏理分类,并于08年1月3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交由“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将《关于建议将涵谷关修复工程列入2008年重点工程》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交由市政府政府重点办理。
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召开代表座谈会,开展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纪念活动,营造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社会氛围;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认真整理,交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坚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邀请省、市人大代表43人列席常委会会议;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激励机制,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为人大代表寄送学习资料,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配合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建设装备制造业基地的专题调研工作。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对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调研。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党的中心工作的开展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常委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就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近年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以及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干部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汇报,经市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及时传达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保证党委的决策和重大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筹备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为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常委会组成5个调研组,对12个省辖市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考察,结合洛阳实际,提出了我市人大工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的建议,并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于11月13日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代表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认真做好市委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对铝工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执法部门执法情况、伊洛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的协调和督查工作。常委会领导参加了市委的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带队赴外地参加招商引资活动,深入县区、厂矿企业对24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常委会领导先后40余次深入基层,对39起信访案件、18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查,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十七大会议召开前夕,常委会领导带领督查组,对全市信访“百日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八、提高素质,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
常委会按照务实、为民、清廉、高效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机关的服务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制定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学习计划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全面理解十七大的精神内涵,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开展“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加强常委会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查摆问题,民主评议,针对6个方面的38条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市委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测评中,机关综合满意率为10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和落实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组织观看反腐败录像片,参观反腐败图片展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廉政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修订和完善机关考勤、目标考核等工作制度,倡导“带头勤奋学习、带头恪尽职守、带头牢记宗旨、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开拓创新”,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营造“廉洁高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加强人大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培训;举办市县两级人大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和新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进行培训;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对全市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进行了全员培训。举办法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讲授了《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宽人大宣传工作的形式和渠道,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宣传力度,在立法方面,注重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进行深度报道和解读。积极创造条件,创办《洛阳人大》刊物,目前已印发6期,起到了宣传民主法制制度、传递人大工作信息、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展示人大代表风采的目的,受到了人大代表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好评。举办全市人大宣传通讯员培训班,开展人大宣传好新闻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不断提高人大宣传工作水平。
开展对外联系和交流。常委会先后接待了巴西、韩国、日本、智利、南非等国家及友好市(州)的友好代表团7批50多人;参加了全国性区域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分别就贯彻落实监督法、发挥代表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地方人大工作等课题与其他城市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召开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做好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联系帮扶社区工作,机关抽调3名正县级干部组成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对白马集团、健康东路、健康西路三个社区的联系帮扶工作。三个工作组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六联系”、“六保好”的工作重点,迅速与各相关社区建立联系,狠抓社区创卫工作,强化社区物业管理,帮助社区扩大居民就业,支持社区改善办公条件,协调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常委会机关赢得了荣誉。认真做好文秘工作,续编《2006年洛阳市年鉴》(人大部分)1万余字,编发常委会《公报》6期,《人大工作》1册,《调查与视察》2期,《主任会议纪要》19期,《大事记》12期,《工作动态》91期;编印了《洛阳市人大系统通讯录》;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加强机要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印章管理与使用;强化机关督查督办工作,促进有关工作落实。细心做好老干部工作,在做好老干部日常服务工作的同时,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集体学习、比赛、考察、观光等活动,鼓励老干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丰富了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热心做好接待工作,接待工作热情周到,全年共接待客人479批,3981人次,其中接待国家级领导人4人,省部级领导103人,厅局级574人。精心做好各项行政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机关财务日常开支审核,通过了市纪委等部门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全面检查审计;认真抓好车辆管理,实行燃油消耗公布制度,加强司机队伍的教育管理,较好地保障了机关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规范办公楼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水电、楼体、空调等维修保养工作,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关心群众生活,为副县级以下干部职工购置了被褥,利用元旦假日加班加点创办机关食堂,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机关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负责人认真负责,较好地保证了机关工作,经营效益良好,机关干部职工也从中得到了实惠。
总的来看,2007年,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在机关各位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机关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面对新的形势,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在地方性法规实施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与形势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