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2008-05-04

    1月14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城召开第七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朝建、邢献国、牛中原、丁魁轩和10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人民政府县长苗欣欣作了关于郭志红同志免职的议案和关于张书卿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上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书卿同志为孟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郭志红同志的孟津县文化旅游局局长职务。
    县人民政府县长苗欣欣,县法院院长李爱国,县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及县政府办主任崔利民等列席了会议。
 
 
2008.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