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

2008-05-04

    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军,副主任邢献国、牛中原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县长助理陆乡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车管业务大厅、机动车及驾驶员违章查询系统、事故处理会诊研判、警官公寓、荣誉室等,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实地检查后,检查组在县交警大队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五林主持。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刘保良汇报了我县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检查组对政府及交警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县交警大队在政府的领导下,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执法,各项工作措施得力,重点突出,成绩显著,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多项殊荣。特别是率先在全省、全市实现唯一一家县级办理车管业务,极大的方便了全县人民。聂军主任说:通过今天的执法检查,明显感受到交警大队班子精诚团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取得成绩突出,孟津交警在群众中的威望越来越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客观地分析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以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为契机,通过电视、图片等载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有计划、经常性地对驾驶员、中小学生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2、建议政府进一步明确教育、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的职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强大合力。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桂花中路、建设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处罚力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对各种农用车辆,建议重教育、轻罚款,多教育、少罚款。
    4、建议政府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由政府牵头,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县城南出口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尽快采取各种措施,想方设法减少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涉及公安交警部门有两条,一是关于整治陆扣公路黑出租车、三轮车私拉乘客行为的建议;二是关于将县城黄河东路纳入交通管制范围,设置路标、减速带等交通标志的建议。建议政府认真研究,扎实办理,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8.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