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7年3月1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0日至25日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2006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