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08-05-04

(2007年11月27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6日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2007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洛阳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