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008-05-05

    1月1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的安排,会议审议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2006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董平海作的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意见、关于设立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信访办公室的说明。会议经审议表决,原则通过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通过了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中下旬举行,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3)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2005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市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9)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则(草案);(10)其它事项。通过了关于设立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的决定。
    会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海献作了关于《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说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肖述金作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伏秀霞作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这些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的提请,经审议表决,任命赵万欣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刘中银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岗山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闫晓山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张涛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主任,免去其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李建生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平均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乔文献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卫华平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白金川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葛文亮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会议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的人事任命提请,经表决,任命:马保政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批准免去:马保政同志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赵晋予同志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汪华军同志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徐萃苹同志瀍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它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王德俊、李柳生、段松茂、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从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