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8-05-05

(2006年1月1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3月中下旬举行。建议会议议程为:⑴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⑵审查和批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⑶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⑷审查2005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市级预算;⑸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⑹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⑺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⑻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⑼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则(草案);(10)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