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05-05

——2006年1月10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伏秀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89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8件,共计197件。这些建议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市建设方面的60件,工业财贸方面的14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9件,政法方面的22件,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17件,其它方面的55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委1件,市人大常委会2件,市人民政府18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10件。由于有关机关和组织比较重视,认真办理,这些建议已于9月底前办理答复完毕。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在办理中采取抽查、检查、协调等多种措施,加强督办力度。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并跟踪检查办理情况,使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截止目前,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的70件,约占建议总数的35.5%;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76件,约占建议总数的38.5%。对不能解决和不宜解决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基本上取得了代表的理解,与代表见面率达100%,满意率达98%。
(二)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务的重要形式。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常委会主任多次过问,提出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委及时将代表所提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做好交办的准备工作。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主管负责人参加的建议交办会议,要求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在法定时间内认真办实办好,不仅要注重采纳率、见面率、满意率,更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多次督办,协调解决问题。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反馈其落实办理,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二、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同“一府两院”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多次听取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情况汇报,与主管副市长和法院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并深入承办单位督促检查。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逐件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属于办理不力的,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认真对待,重新办理。因受政策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办理的,要与代表见面,向代表解释清楚,做认真细致的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满意。对于代表没有反馈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要进一步与代表沟通,摸清情况,尽快反馈。通过督促检查,市政府承办的184件代表建议,代表不满意的原有12件,重新办理后,减少为3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10件,原有3件代表不满意,重新办理后,全部满意,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整体效果。
    三、组织代表抽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为了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采纳率和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的组织市人大代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进行抽查,采取由市人大常委会、承办单位和代表“三见面”的办法,重点督促解决反映强烈的重要建议问题。如:沈润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修整秦岭防洪渠》和《关于抓紧整修大明渠》的建议,市政府将秦岭防洪渠、大明渠治理工程列入“三创”重点项目,并拨款3920万元,成立了综合治理指挥部,对沿线所有排污口进行截流,对渠内的淤泥等进行清理,对两侧防洪堤进行整修。目前,已完成投资额2310万元,完成工程60%以上,整治后将恢复渠道的原有防洪功能。陈远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我市目前新建小区没有纳入政府管理》的建议。通过组织代表抽查督促,引起市政府的重视,11月25日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协调解决城市区住宅小区纳入当地政府管理的有关问题,会议决定:要认真执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洛发[2002]23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住宅小区纳入当地政府管理范围,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认真抓好落实。此项工作各区政府正在落实会议决定精神,积极办理当中。
    四、跟踪督查,注重办理实效。为了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刚刚审议通过的《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73件代表建议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答复解决的3件代表建议,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跟踪督查,进一步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如:郑金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打通定鼎北路,优化洛阳市交通格局》的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定鼎北路建设作为重点工程解决。定鼎北路打通工程从唐宫路至310国道,全长3888米,铁路以北路面红线65米,铁路以南路面红线60米,计划建设跨陇海铁路立交桥一座。工程前期拆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联络路铁路立交道口出入难问题亟待解决》的建议,多次跟踪督查,经多方努力,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该工程已于10月开工,工程概算180万,完成雨水管道220米,路床2300平方米,浇混凝土挡土墙60米,累计完成投资103万元,计划近期竣工。《关于对汉函谷关等古迹修复保护》的建议。目前,已制定了对汉函谷关古迹保护的规划方案,成立了学术研究会,聘请了有关文物专家对汉函谷关开发进行专题研讨,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三)
    尽管今年的代表建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值得重视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在办理中主动与代表见面、听取和征求代表意见不够。二是少数单位建议办理情况答复代表不及时、不规范,使提建议的代表不能及时了解建议办理的进度和效果。三是有的代表不能及时反馈办理意见或者不反馈,承办单位无法及时了解代表意见,影响办理工作。这些问题,有待今后在办理代表建议中按照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大督办协调力度,规范和完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