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2008-05-05

(2007年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一、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1、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社会公平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加强立法工作,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2008年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3部:
    (1)《洛阳市隋唐洛阳城保护条例》;
    (2)《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3)《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2、做好地方立法调研工作,拟调研项目4件:
    (1)《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2)《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保护管理条例》;
    (3)《洛阳市偃师二里头、商城遗址保护条例》;
    (4)《洛阳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3、做好地方立法方面其他工作。
    (1)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对国家、省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认真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
    (2)认真编制好下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4、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重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和完善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制度,强化审议前视察或专题调研、审议后督办工作,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共5项:
    (1)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
    (2)关于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3)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5)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报告
    常委会可以根据听取专题工作报告情况,适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6、深化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监督。更加关注税收征管工作,强化对计划和部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超收收入使用、非税收入和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听取和审议3项报告:
    (1)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7、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常委会重点组织执法检查项目共3项:
    (1)《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和《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
    (3)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审理执行情况。
    同时,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8、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设立机构、明确责任,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切实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9、落实监督工作公开原则。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等有关内容,及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等媒介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10、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到全市信访工作的大格局,加强信访综合分析,加大信访督办力度,促进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开展和司法部门联合接访活动,开展人大代表接访日和参与重要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活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人大信访制度建设,制定《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人大信访工作。
    三、决定重大事项,提高决策水平
    11、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全市根本的、长远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吸取和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总结我市决定重大事项的实践,制定《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实现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严格人事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2、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五、扎实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3、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走访联系代表制度。
    14、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组织对《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和《关于加大洛河治理力度、加快生态洛河建设步伐》,《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关于在我市陇海铁路以北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等3项议案进行调研论证,在听取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作出相应决议。同时,对本届人大代表议案落实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15、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和《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意见》,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16、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好人代会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新农村建设中土窑洞、危土坯房和草房改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2008年新开工项目和重点项目进展,金融市场建设,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7、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加强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总结和推广代表述职工作。积极探讨如何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六、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强化调查研究工作
    18、认真抓好人大的宣传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加强对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执行职务的经常性宣传。继续办好《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洛阳人大》期刊。继续做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表彰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举办全市人大宣传通讯员培训班。
    19、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使人大网站成为展示全市人大工作的平台,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窗口。
    20、认真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对城市新建物业小区计划生育、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城乡居民医保落实、公用服务价格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旅游业发展、预算审查监督和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指导相关工作开展和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21、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
    22、加强业务学习。继续开展法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讲授《劳动合同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着重掌握公务员应知应会内容,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把学习成果体现在业务能力的提高上。
    23、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4、加强机关绩效建设。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按照严、细、深、实、快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6、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
    27、加强内外联系。积极参与全国、省有关城市人大工作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28、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开展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督查工作,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29、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好各项调研、督查、检查等专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