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传真:我市民营经济高歌猛进

2008-05-06

□ 史正芾

  “十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主动顺应宏观调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着力强化服务手段,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取得了明显成效。
  到2005年底,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到19.3万户,其中企业2.08万户,个体工商户17.25万户;从业人员116.6万人;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104.3亿元,实现增加值359.6亿元,上缴税金45.1亿元。
  2006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预计可完成营业收入690亿元,增加值230亿元,上交税金2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9%、32.9%、32.7%,民营经济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前列,三项指标分别占年度目标的54.3%、56.8%和51%。全市新开工投资500万元以上民营项目338个,总投资182亿元。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213个,总投资174.9亿元,截止6月底到位资金40.5亿元。民营经济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全市民营经济主要特点
  (一) 总量迅猛增长,贡献明显提高
  五年来,全市民营经济实现了速度与效益的同步提高。营业收入由“九五”末的370亿元增加到1104.3亿元,增长2倍;增加值从100.4亿元增加到359.6亿元,增长2.6倍;入库税金从8.9亿元增加到45.1亿元,增长4倍;民营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2%提高到42%,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了60%。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已成为全市经济最具活力的半壁江山和县域经济的主体。
  (二)新上项目多,发展潜力大
  “十五”期间,全市新上投资超千万元项目933个,总投资468.7亿元,其中超亿元项目161个,投资总额234亿元。新安40万吨氧化铝粉、宜阳4A沸石、伊川天源集团20万吨干法水泥、洛钢孟津厂50万吨钢坯、洛龙东方彪马6万辆轻卡等项目,投资额都在亿元以上。投资超千万的项目全部达产后,每年可新增营业收入380亿元以上,税金19亿元以上。
  (三)“骨干带动”作用突出,规模效应不断增强
  2003年,市委提出实施民营经济“骨干带动工程”,我市开始着力培育骨干民营企业。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市初步形成了一批骨干民营企业和企业集团,这些骨干民营企业已成为县域、区域经济的财源支柱企业。2005年,全市营业收入超500万元的规模民营企业达到918家,比2000年增加583家,超亿元企业达到66家,比2000年增加61家。市定50家重点民营企业共完成营业收入119.4亿元,实现增加值27.5亿元,上缴税金7.9亿元,分别占全市民营经济的11%、7.9%、17.6%。其中,伟业钢铁、上百金鑫、天源实业、钰隆工贸、大张实业5家企业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紫金银辉、北方易初、兴安线材3家企业突破10亿元。
  (四)民营经济由粗放型向科技型、集约型转变
  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开始将增长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品牌效应上来,涌现了一批科技型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到2005年底,以北方玻璃、惠中兽药、建园模具、硬质合金为代表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已达到614家,科技型产品达到75个;偃师“花都”牌保险柜为我市获得了第一个“中国名牌”产品,“花城”办公机具、“阿新”乳品、“鼎大”服装等10个产品获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腾飞陶粒、天久厨具、圣君油漆等17个产品获河南省优质产品称号。
  做好民营经济工作的几项重要措施
  (一)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突破口
  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市委“发展县域经济就是抓民营经济,抓民营经济就要抓招商引资”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把招商引资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通过领导招商、专业小分队驻地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项目招商等形式,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全市新上项目中,近半数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超千万元的大项目,65%为招商引资项目。
  (二)狠抓项目建设不放松
  “十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党委、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普遍建立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采取目标考核、政策支持、跟踪服务、定期督查等办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市领导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调研,解决问题;每年7月和12月,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都要组织成员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民营经济工作部门建立了跟踪重大项目制度,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四大班子成员也都联系分包重点建设项目,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强化园区建设,发挥集聚效应
  近年来,各县(市)区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依托小城镇和园区集中连片发展。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发展园中园和特色产业园,培育产业集群,突出园区特色及比较优势。同时,加强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吸引民营企业和新上项目进区发展。到2005年底,全市已建成基础设施配套、龙头企业带动的各类园区16个,入驻企业1100余家。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0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洛发[2002]1号),2003年,又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民营经济“骨干带动”工程的意见》(洛发[2003]4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两个《意见》精神,普遍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仅2005年,全市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资金总额就达到2.58亿元,其中支持企业技改扩建资金9597万元,专项贷款贴息7488万元,用于支持贷款担保中心建设5666万元,奖励资金3125万元。偃师、新安分别拿出2089万元和1980万元用于企业贷款贴息;伊川、栾川对纳税超百万元企业返还资金均超过1000万元,用于企业技改扩建;西工区、伊川县用于奖励的资金均达到300万元。2006年5月份,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为今后五年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五)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优化环境提高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并常抓不懈,先后推行了服务承诺、办事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安静生产日”等一列工作制度,市、县普遍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彻底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开展行风评议,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各县(市)区在优化环境方面,也都创新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六)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一是实施“诚信工程”,打造诚信民营企业。根据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人民银行《关于实施诚信工程的意见》,我市积极开展诚信民营企业评价活动,于2005年底评出了首批38家市级诚信民营企业,并在洛阳日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信息网站建设。偃师、新安、西工、涧西、老城、高新等县(市)区,去年以来相继开通了县级中国中小企业网,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类信息15000余条。到今年年底各县(市)区都要建成中小企业信息网站,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从2004年以来,市民营局每年都要组织2-3次大型讲座,免费培训规模以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突出抓好民营经济的几项重要工作
  (一)抓好5个预计营业收入超10亿,10个营业收入超5亿的骨干企业。市级领导特别是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要认真落实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加强对15家营业收入有望超5亿元(其中5家超10亿)的骨干民营企业的联系,切实帮助这些企业协调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在技术人才、资金融通、技改立项、用地用电、财政扶持等方面对这些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科技项目,优先推荐或安排国家和省有关扶持资金;对具备条件的骨干企业,要积极引导其上市融资;对于建立研发机构的骨干企业,要引导和积极推荐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对这些骨干企业实行重点服务,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方面,市有关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属省级以上审批权限的,市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代理或陪同服务。
  (二)盯紧58个投资超亿元的在建项目。2006年上半年,4个投资超亿元的续建项目已经竣工,市民营局要盯紧其他25个尚未竣工的续建项目和新开工的33个投资超亿元的大项目,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提供相关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促使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早日投产达产。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新上项目登记备案制度,随时掌握项目开工情况。市非公有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新上项目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召开现场会。
  (三)多渠道解决困扰民营企业的资金“瓶颈”。一是加快市县两级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建设,尽快解决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二是认真筛选、论证一批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及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通过驻点招商、以商招商、项目招商等有效途径,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外来资金,缓解项目建设中资金紧缺问题;三是精选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及市场前景好的技改或新上项目,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提高银企合作的成功率。
  (四)抓好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区建设。按照2006年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的布置,重点抓好现有16个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和20个工业区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规划引导,确定发展目标,形成较合理的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集群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二是利用各种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重点发展资源开发型、市场带动型和加工配套型特色产业。三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带动作用。围绕龙头企业,加强协作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形成集聚效应。适时召开全市产业集群发展和民营工业区建设现场会。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体系、融资担保、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省中小企业局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引导和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资信评级活动。同时,继续开展诚信民营企业评选工作,及时公布第二批市级诚信民营企业。二是加快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步伐。目前,市民营局正在积极筹建由市财政出资引导的担保公司,各县(市)区也要筹建一至两家投资担保公司。三是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市民营局要继续组织对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经理进行高层次培训。四是充分发挥网站作用。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中小企业网站,通过互联网为民营企业提供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投资指南、人才需求及市场动态等方面企业急需的信息服务。
  (六)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信息直报制度,并按照省中小企业局的要求,加强与市优化办、减负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尽快建立市、县两级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建立投诉举报、受理企业登记、调查取证、依法查处、结果反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受理投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推行全面代理服务,对民营企业请办的事项,提供优质、高效、全程服务,做到跟踪服务到底,让企业满意为止。
  好风凭借力。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原崛起的发展机遇,借助温家宝总理和徐光春书记讲话、批示精神  的东风,在市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努力为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实现中原崛起的前列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