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风景线:齐心共奏和谐曲

2008-05-06

——新安法院“和谐工程”建设侧记  □ 王周奎  王春梅

  法律是无情的,人心是火热的,法律在新安县法院全体法官手中不仅是斩杀邪恶的利剑,更是一柄荫庇群众幸福、安乐生活的保护伞,一缕吹散阴云播洒阳光的清风。一起起纠纷在这里化解,一场场剑拔弩张的对峙在这里消融,一道道愁眉在这里舒展。新安法院的和谐工程建设奏响了一曲优美和畅的旋律。
  一句暖心话  一缕和谐的春风
  “请放心,法院是主持公道,讲道理的地方,不管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一席话,如冬日暖阳,温暖了被寒风吹凉的心;如一缕春风,吹散了笼罩在远在异乡打工的四川籍民工许某夫妇心头的愁云。
  许某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案件会被免交诉讼费而顺利的在新安法院立案。2004年春节刚过,许某夫妇到新安一砖厂打工,许某烧砖,其妻在工地做饭。原约定一个季度清算一次工资,但过了一年,砖厂生意不错,可老板只给800元生活费,剩余的工钱硬是不给。为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夫妇俩找老板哭过、闹过、甚至下跪过,什么招儿都使了,可就是拿不回自己的血汗钱。万般无奈,他们来到了法院。负责立案的赵保健庭长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经过对四川方言的艰难探讨之后,赵庭长终于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对许某夫妇说:“这事法院能管,可以立案。立案需要诉状,”可许某夫妇几近文盲,哪里会写诉状。由于按规定,法官不能为被告写诉状。就让司机帮助许某夫妇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为他们写诉状。到了立案的时候,许某夫妇却又犹豫了起来。当心细的赵庭得知他们身上仅有不足二百元,还要维持以后的生计时,二话没说,就为他们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就这样,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经济拮据,人地两生的许某夫妇仅用一个上午就办完了立案手续。类似许某夫妇这样的情况在新安法院绝非偶然。为了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新安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援助活动,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涉及弱势群众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仅去年一年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473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近70万元。
  一杯香浓茶  一贴促和的催化剂
  “这事你要是不给我解决,我可是坐你这法庭不走了”。“你先喝水,有什么事儿,慢慢说”。去年年初的一天,天降大雪,一个50多岁的老汉到新安县法院石寺法庭,气呼呼的将一张诉状甩到庭长窦甫周的桌子上,然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窦庭长微笑着拉过一把椅子扶他坐下,又端了杯茶水,然后认真的看了诉状,从诉状上看,事实很简单,这个老汉和同村一个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对方打伤,可问题就在于他的医疗费不到2000元,诉讼标的竟近万元。看完诉状,窦庭长没有直接问案子,而是闲聊起来,问他雪下这么大怎么来的,家里几口人,经济状况怎样等一些生活琐事。就在这闲聊之中,老汉的敌意消了,话也多了,自然的扯到了案件。他告诉窦庭长,对方家的猪糟蹋了他家的麦苗,他去论理,被对方推到磕伤。他多次找村乡干部想讨个公道,人难找不说,坐冷板凳也不说,反而指责他漫天要价。“我就是不明白,理明明在我这儿,怎么没有人为我说理呢,我就是想出出这口恶气”。你再有理,诉讼请求也得合理,否则,你可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你得到的赔偿费连诉讼费也不够。窦庭长一边为老汉添水一边说。“就凭你给我搬这一把椅子,倒这一杯水,我就能看出来,你为我好,我还有啥不信你哩”!
  一杯茶,消融了一腔怒火:一杯茶,温暖了一颗受伤的心;一杯茶,催化了人际间的和谐。近年来,新安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各项措施,在全院开展“三声”、“三个一”活动,即对当事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给一个问候,让一个座,倒一杯水”。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增加了亲和力。他们还在法庭设立便民休息室,摆放暖水瓶、茶杯、脸盆、毛巾,让等待开庭或等待调解的当事人有一个休息的场所。还设置服务室,里面配备雨伞、气筒、老花镜、常用药箱、针钱包等供当事人不适之需。这些小服务、小措施就如一贴贴合剂,粘合着当事人双方的裂痕,又如一贴贴催化剂,催生着和谐的力量,让和谐的阳光照耀着新安的大地,让新安的人民沐浴在和谐的阳光下。
  一份调解书  一块和谐的基石
  人是社会的分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人与人之间和谐了,家庭之间和谐了,整个社会才能和谐,这是新安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和谐社会的理解。
  去年9月,一个40多岁的男子到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妻子不善待他的父母,在法庭上女方则坚称自己没有做错事,没有待他父母不好。按说,夫妻二人之间的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就可以了,但承办该案的民一庭法官没有这样做。他们除了做双方的工作外,还邀请了当地的村组干部,女方的父母,甚至他们子女的老师来做工作,终使他们夫妻、婆媳之间消除隔阂。这个案件预收的诉讼费是300元,撤诉结案退诉讼费150元,为了这个案件,仅庭里的车就跑了600公里,加上送达费等费用,支出至少500元,但是民一庭庭长苏文东却说:“一个家庭不破裂,就是一个社会细胞没有破裂,咱稳定了一个家庭,也就是稳定了一方社会,咱的一纸裁定书、一份调解书就是一块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啊,咱们的付出——值!”
  在民事审判中,该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想尽一切办法,促成当事人和解。去年,该院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036件,调解787件,调解率达到了76%。
  一封感谢信  一座和谐的桥梁
  “……贵院民二庭、石寺庭、仓头庭、执行局等部门干警热心负责,不分上下班时间,多次以最快速度驱车前往,使被告不得不接受签办手续,使案件得以公正判决,直至发送公告送达,执行尽心尽力,我特此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2006年8月31日,新安县石寺镇村民刘长识冒雨向该县法院送来一封感谢信,并亲手贴在办公楼醒目位置,真诚的表达对法官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敬意。
  近几年,刘长识与介某,侯某发生业务往来,介某等人分别拖欠刘长识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债务,并长期赖账不还。刘长识分别起诉到该院民二庭、石寺庭和仓头庭。由于被执行人行踪不定,造成法律文书送达及执行困难。办案法官把24小时值班的便民电话告诉长识,刘长识发现被告人行踪后,迅速与干警联系,为了执行涉及申诉人刘长识的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从凌晨4点多出发开始寻找被执行人,他们不顾一天的疲劳,一直找到下午5点多,虽然案件依然未结,但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长识不仅没有埋怨执行干警,反而为干警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所感动,将一封感谢信贴在法院公告栏内。这封感谢信,不仅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架起了干群连心的桥梁,更架起了通往和谐社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