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风景线:扎扎实实搞好新农村建设

2008-05-06

□ 王敬林

  新安县地处豫西丘陵山区,下辖11个乡镇,297个行政村,总面积1160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过去曾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近年来,我们依托资源优势,坚持走“工业兴县”道路,不断壮大县属工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2001年,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2006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4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57亿元。全省综合经济实力排序由1995年的76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9位。但由于农业基础薄弱,农民增收困难,农村面貌亟待改善。2006年以来,我们按照“规划先行,典型示范,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扎扎实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划先行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做到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在规划中必须坚持“三个原则”和“五个结合”。“三个原则”:一是立足现状,着眼长远,从发展的角度出发,适度超前,一步到位,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统一;二是因村制宜,突出特色,从实际出发,先制定乡镇总体规划,合理确定中心村,再依各村地理地貌、民风民俗,制定建设规划,防止千篇一律;三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避免大拆大建,注意保护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和自然资源。“五个结合”是与县城建设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工业园区规划相结合,与开发式移民扶贫相结合,与旅游开发相结合。
  为推动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县财政安排规划专项资金300万元,从城建、土地、水利、交通等部门选调21名有一定规划设计经验的同志组成4个工作组,本着“不扰民、不增加乡镇和村里负担”的原则,自带被褥,深入乡村,对全县各个行政村进行科学规划。同时,还充分发挥各村双委、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作用,反复征求群众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为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我们明确要求规划一旦审定通过,没有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更不得另起炉灶。去年,我们还加大了监督监察力度,严禁违规违章进行宅基地建设,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目前,全县297个行政村的建设规划已全部出台,其中城关大章、铁门槐林等30个重点村的建设规划,已专门聘请省、市设计单位及专家作了论证。
  二、典型示范
  新安地形复杂,农村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坚持强村先行,典型引路。从去年5月起,全县组织4个调研组深入各行政村调查摸底,征求意见,随后依照“村申请、乡(镇)申报、县确定”的程序,以经济发展水平、班子建设等情况为基础标准,综合衡量,确定了8个示范村、30个重点村先行试点。
  对示范村和重点村,我们实行倾斜扶持、完善提高,使其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县、乡先后9次组织主抓领导、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到江西、贵州等地参观学习;4次举办各类新农村建设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双委班子进行培训;同时建立了四大班子领导联系乡镇制度,规定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结对驻村帮扶。全县共抽调副科级干部89人,技术骨干176人,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县、乡财政分别设立了专项资金,并捆绑使用部门资金,促使一批示范村、重点村的新农村建设迅速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石寺上灯村在聘请专家进行高标准规划的基础上,拆旧建新,使农民居住小区面积达到2.2万平方米,可容纳129户村民入住,实现了水、电、电话和有线电视全部入户;对全村道路进行了硬化、绿化,安装了路灯,粉刷了墙体,铺设了污水管道;新建了休闲广场、文体活动中心、中心农贸市场;配套完善了村幼儿园、卫生室、文化大院等公益设施,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城关塔地、磁涧龙渠在户户通路、通电、通自来水的基础上,又高标准建设了村部、卫生所、篮球场和文化大院。塔地村还实现了电线、路灯线、有线电视线“三线入地”。龙渠村为每户村民安装了有线电视。示范村的明显变化,调动和激发了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一些村组干部、老党员纷纷找有关领导,要求把所在村列入示范村或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分类指导
  在典型引路的基础上,我们针对全县各行政村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理清不同类型相应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不下硬指标,不搞“一刀切”。
  一是对富裕村“锦上添花”。去年,对经济条件较为富裕的村,我们按照“四改四化五有六好”(即:改路、改厕、改灶、改圈;环境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整体美化;有农民培训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标准化卫生所、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建设好、经济效益好、村风民风好、农民素质好、公益服务好、社会治安好)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目前,全县共改造了村级卫生所125个;新建村部36个,文化大院94个,多功能学校41个,健身休闲场所50余处,安装健身器材200余件,村级道路豪华工程共安装路灯200余盏。特别是加大了沼气建设力度,按照(厕所、猪圈、沼气)“三位一体”的标准,累计建成户用沼气8311座,发挥了良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二是对移民村“重新包装”。对小浪底库区移民搬迁重建的20个村,我们针对当地规划比较合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的实际情况,以“发展生产、壮大经济、促进增收”为重点,同时进行文化大院、健身场所等公益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促其尽快达到示范村的标准。
  三是对城中村“脱农进城”。顺应城镇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依托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对县城周边的19个行政村,纳入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对乡(镇)所在地3公里以内的村,与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相结合,纳入园区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逐步使当地村民转移为城镇居民。
  四是对山区村“雪中送炭”。针对山区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我们立足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生存条件,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去年相继组织实施了安全饮用水及微积水项目,解决了18000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项目,消灭了无电村,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建成公路总长386公里,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实施了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1000户贫困群众搬入了新居。山区群众吃水、行路、用电、居住等方面的困难得到了明显缓解。
  五是对偏远村“异地安置”。对居住深山区、生活条件特别恶劣的自然村实行开发式移民,逐步向中心村搬迁,彻底改善住户居住环境。去年,全县共投资1160万元,建设移民点4个,使200户深山区群众得到了妥善安置。
  四、整体推进
  在典型带动,分类指导的同时,我们以五条干线的路容路貌整治为主线,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整体推进村容的整治,不断提高农民的文明意识,使全县农村面貌明显改观。
  ——大力开展道路综合整治。为搞好310国道、新峪路等县内主要干线公路的综合治理,我们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5个路段指挥部,分别由副县级领导负责,每个路段都聘请专家,认真审定绿化、美化的工作方案和整治标准,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在全长63公里的新峪路整治期间,3名副县级领导深入一线指挥,沿线5个乡(镇)派出精干力量死包死打,推进了整治进程。目前新峪路已完善了路肩、边沟,栽植了路林、背景林,建成了12处高标准的园林小品,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一大亮点,带动了全县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去年,共投入资金1600万元,清运道路两侧垃圾11万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550处,栽植树木22万棵,初步实现了“绿、亮、净、畅、美”的目标。
  ——强力推进村庄集中整治。以“三清七集中”(清洁村庄、清洁水源、清洁家园,垃圾集中堆放、污水集中处理、建材集中摆放、村庄集中绿化、广告集中治理、秸杆集中堆肥、残垣断壁集中修复)为主要内容,对村容村貌进行综合治理。为确保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确定对100个整治村分派县直单位包村帮建。各帮扶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5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整治工作。石寺、北冶等乡(镇)还借鉴县城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经验,在各村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动态评比考核,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各村明争暗赛的态势,目前已有4个乡镇进入了省级卫生乡镇行列。
  ——全面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县财政出资,使全县农村群众免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所有行政村开通了有线电视信号,并以财政出资补贴的形式,新发展农村用户2万个。实施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发展农资店、农家店128家。
  ——不断推进乡村文明进程。本着建设新农村,塑造新农村的目标,我们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由县财政出资,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培训费、实习费、住宿费“三免”培训。在全县各村组织开展了以社会公德、公民道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专门编印《乡风文明宣传手册》12万册并发放到农户家中。各示范村、重点村还恢复了大“喇叭”,利用早、中、晚时段进行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有的村还定期开展“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成立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呈现了团结祥和的良好氛围。
  经过上上下下的不懈努力,全县新农村建设实现了良好开局。同时通过调整优化农产品结构,发展朝天椒、优质烟叶、林药间作等三个产业带,提高了农业效益。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51元,比2005年3001元增加15%。
  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一要理清因地制宜的建设思路。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典型引路、梯次推进的要求,先行试点示范,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全面推进。二要制定科学周密的建设规划。既要立足现状,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因地制宜,又要突出特色,既要统筹规划,又要配套衔接。三要实施重点突破的建设路子。必须尊重群众的意愿,明确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通过合理引导,科学规划,政策扶持,综合服务,才能顺民心,合民意,赢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作者系 新安县人民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