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亭:认真履行职责 努力做好监督工作

2008-05-06

□ 赵世营

  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依法作好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认为要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督工作。
  一、学法懂法,使监督有理。把学法用法作为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人大干部法制培训制度、 自学制度和法律考试(考核)制度,除了坚持固定学法日外,每开展一项大的监督活动都要先组织有关委员、代表学习研究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吃透内容,以法说话,依法监督 。
  二、搞好调研,使监督有据。调查研究是搞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功。凡列入监督内容的事项都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注重在提高调查研究质量上下功夫,要有备而行。事前要对调查的指导思想、调查的目的、调查的重点内容和方式,进行认真的研究,做到有的放矢,不盲目行事。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情况摸得清,问题看得透,提出的建议、意见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三、规范程序,使监督有效。程序性是人大工作的一大特点。一是坚持年度监督规划制。根据《监督法》有关要求,联系本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监督工作行事历,认真选题,精心组织,充分准备,使监督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有序运转。二是坚持调查、视察情况通报反馈制。每次调查、视察形成监督意见后,要及时召开由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情况通报会,通报情况,反馈人大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三是坚持跟踪问效制。对监督意见,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在一定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对重要意见建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力戒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确保监督效果。
  四、代表参与,使监督有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动代表去推动解决。只有代表广泛参与了,监督工作才会有声势、有深度、有力度。 

   (作者系 栾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