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论坛:立足新起点 开创新局面

2008-05-06

□ 聂   军

  在孟津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之职,我深感责任重大。在新的岗位上,要认真落实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切实把县委决策落实好,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把我县人大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人大职责履行好,把代表作用发挥好,把人民利益维护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强化人大监督,才能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只有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才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和行动;只有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孟津发展提供力量源泉。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地位,深刻理解人大工作的丰富内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勤奋细致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要着眼大局,立足本职,全面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职权
  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主要有三项,即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履行好这三项职权,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基本任务。我们要坚决克服“无所作为”的松劲思想,坚决克服“难有作为”的泄气思想,坚决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滑坡思想,牢记宗旨,忠于法律,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履职有为,不负众望。
  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始终从全局高度准确定位、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更加自觉地贯彻县委的指示和意图,把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贯彻到人大工作中,做到与县委政治上同一,思想上同心,言论上同音,行动上同步。
  要继续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围绕全县工作中心,把监督重点放在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上,放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上,放在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上,更加关注改善民生,更加关注社会和谐,更加关注热点问题,更加关注群众利益,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把法律监督放在突出位置,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要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代表关注的焦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手段,努力提高监督水平。要正确处理监督与制约的关系、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使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过程,成为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过程,成为沟通情况、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过程。
  要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围绕全县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正确处理人大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的关系,通过决议、决定的方式,把党委意图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使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要继续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要坚持依法任命与党管干部相结合,在履行职责时确保组织意图的实现;坚持依法任命与加强民主法制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程序;坚持依法任命与加强任后监督相结合,逐步研究、建立对任命干部的考评机制,增强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
  要继续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要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观念,把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认真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证措施,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营造宽松环境,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行使职权的能力,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要把为代表服务作为工作的主要职责,真正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代表之家”。
  二、要加强学习,转变作风,集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智慧,发挥集体作用,形成一个“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战斗堡垒。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我们这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大部分是新当选的,长期在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工作,有能力,有素质,有水平,有经验。但是,人大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人大常委会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办事,来不得半点马虎。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经验和优势,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学习,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要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在学习上,要发扬刻苦钻研、勤于思考、联系实际、持之以恒的精神,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把握规律、驾驭工作的本领、履行职责的能力,使人大工作更加符合我县发展的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更加富有创造性。
  二是强化纪律观念。人大常委会在人员组成上与党委、政府不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既有中共党员,也有无党派人士;既有领导干部,也有各个方面的骨干精英;既有驻会的,也有不驻会的。要使常委会成为“形散神不散”的战斗集体,必须要高标准、严要求。没有规矩,人心必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自觉维护人大形象。要带头讲政治、讲党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握工作前进方向。要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积极参加学习、讲座、视察、检查活动,确实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学习、出差时间较长,要及时说明情况,便于统筹考虑,安排工作。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坚强、团结、高效、统一的战斗集体。
  三是加强团结协作。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向心力,团结出工作效率。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共事共心,同向同力,努力营造观念一致、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氛围,把常委会建设成为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团结、和谐的统一集体。风正,才能气顺;气顺,才能心齐;心齐,才能劲足;劲足,才能成事。人的能力有大有小,贵在尽心尽力;性格各有差异,贵在坦诚相见。在工作和相处中,要善于容人、容言、容物、容事,维护团结;要真诚、守信、友善、关爱,加强团结;要识大体、顾大局、常谈心、勤沟通,增进团结;要相互支持,相互体谅,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搞好人大工作。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人大工作法律性强、政策性强、专业性强、规范性强。常委会人员有限,既是决策者、也是实施者,既是调查员、又是“战斗员”。没有深入细致的作风,基层情况不掌握,相关信息不知道,存在问题不清楚,具体原因不了解,根本谈不上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代表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热点,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民愿,讲真话,做实事,解民忧,努力提高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决策能力和决策质量,真正把常委会建设成为县委信任、政府信服、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