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汝阳县人大奏响监督的强音

2008-05-06

□ 王 飞 杨旭强

  2007年是《监督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才能切实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呢?汝阳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了监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强化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监督法》实施后,不让再搞述职评议工作了,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可能被弱化、虚化了。”
  “不搞个案监督,今后对法、检两院的监督工作怎样才能更好的开展?”
  在下乡调研中,部分县人大代表对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和全部内容缺乏全面、准确的了解造成的误解,让县人大常委会深深地感到提高县乡人大代表自身素质迫在眉睫。自2006年12月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以来,全县顺利选出了206名县人大代表和971名乡镇人大代表。由于人大代表选自各个阶层,代表素质参差不齐。这就使县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对县、乡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详细的县、乡人大代表培训计划,采取定期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办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对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进行包括宪法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关人大工作的业务知识、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编印教材《人大代表必读》1000余份,发给每一个县乡人大代表。通过学习培训,为县乡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今后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受到了代表们的欢迎和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由于在今年元月1日实施的《监督法》中,没有规定述职评议这种监督形式,为使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与《监督法》的精神和规定相一致,2007年8月15日召开的汝阳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废止了《汝阳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汝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性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汝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管理制度》。并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汝阳县人民政府提请备案审查<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城规划区土地管理的通知>的报告》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极大的文件依法进行了审查,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腐败的发生,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抓议案办理质量,为群众排忧解难
  “今年,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办理议案时不胡弄人了。”上店镇县人大代表黄智慧说:“我对我们提出的议案办理的质量非常满意”。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汝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上店镇黄智慧等10名县人大代表再次将《关于汝阳县城老汝河大桥至古城寨段路面整修的议案》提交到了大会主席团议审查委员会。省道临木路汝阳县城老汝河大桥至古城寨段路面年久失修,到处坑坑洼洼,给群众出行造成很大不便,群众反映强烈。自2004年以来,上店镇、十八盘乡、付店镇、靳村乡四个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多次在县人代会上提出议案,要求改造此路段。由于此路段属于省道,虽然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但是道路改造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此路段一直未能改造,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此非常不满意。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把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议案做为重点监督,并深入监督,反复监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今年3月份,县政府接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关于县城老汝河大桥到古城寨段路面整修的议案》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县城老大桥及两端引线工程整修列为县重点工程,由县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改建内容包括老大桥安全带、栏杆重新装修,桥面及两端引线路面全部铺筑为沥青混凝土。不仅给沿线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同时也完善了汝阳县城的交通框架。
  截止2007年8月31日,县政府对今年3月份汝阳县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67件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已全部办结。县政府报告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和代表见面率、办复率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6%。
  县人大代表对县“一府两院”办理的议案满意程度到底如何?
  县“一府两院”有关职能部门对议案办理工作是否有敷衍了事现象?
  2007年9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乡镇走访县人大代表,重点收集县“一府两院”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满意情况和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小店镇县人大代表张东升说:“今年县‘一府两院’对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质量确实高于往年,代表们都感到非常满意。”从走访县人大代表情况看,今年县“一府两院”有关职能部门确实为群众办了不少实事,解决了群众行路难、就医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受到了县乡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四、抓常委会会议质量,促职能部门作风转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这次能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恪尽职守,依法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在2007年6月15日召开的汝阳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21名拟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任前供职发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有关规定,此次被任命的21名同志,在会前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此次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广泛听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对21名同志的任命。被任命的21名同志均得了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其中14位同志以全票通过,占被任命人员的66.7%。通过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前供职发言,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和履职意识。这是汝阳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狠抓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一个缩影。在每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县人大常委会对常委会会议需要审议议题的相关工作,都要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由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采用无陪伴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避免了被有关部门“牵着鼻子走”,看不到全面真实的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奠定了坚定的基础。并且加大了对县“一府两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的力度,有效避免了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作出后放任不管的现象发生,促进了县“一府两院”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
  通过全体县乡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汝阳阳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正在迈向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