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发挥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008-05-06

——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   □ 张志远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常委会及常委会机关建设,在地方立法、执法监督、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舆论导向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后,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近年来工作的评价。
  2007年10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在九届市委第29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专题汇报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分别是《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洛阳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洛阳市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同时,组织对《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等5部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为制定相关法规奠定了基础。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草案)》等2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二是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常委会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积极开展监督工作。(1)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今年已召开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9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3个。为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经认真研究,决定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始,对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2)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各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的决议。《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正在进行之中。同时,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对我市贯彻执行《代表法》、《监督法》情况和《归侨侨眷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等的检查。(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常委会信访部门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929起次,共计接待上访者2618人次;内务司法工委受理涉诉信访案件282起、375人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机构的联系和沟通,有力地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三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根据《监督法》有关精神,修订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废止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任免程序,保证了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同时,认真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较好地保障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重视代表作用的发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九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促进了代表工作有效开展。(1)开展《代表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开展《代表法》宣传活动,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2)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常委会组织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的议案》、《关于建议出台洛阳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法规或市长令的议案》、《关于建立农村窑洞、草房改造、扶持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议案》进行调研论证,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三项议案调研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年底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3)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人代会后,常委会相关工委及时整理、归类、交办代表建议,并组织抽查、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代表不满意件重新办理,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继续实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制度,主任会议研究确定9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重点督办的建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
  同时,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市委常委会对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研究,就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要听取一至两次人大工作汇报,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教育;全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对市人大常委会当前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市委常委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效能的监督。我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任务还很重,希望人大加强对党政机关效能的监督,形成浓厚氛围。二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重点对个别执法机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三要加强对绩效考核制度的调研。绩效考核作为一项新制度,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希望市人大积极开展调研,为这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意见和建议。四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协调。五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六要做好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准备工作,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初步定于2007年12月中旬召开。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市委于2007年10月10日下发了《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坚持和维护这一根本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和任免权。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尤其是在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方面,《意见》规定,要根据人大工作的需要,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并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选配,应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常委会委员要在编制上实行计划单列。要科学设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内设机构,为人大常委会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统筹考虑解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县(市)区人大一般设立6委2室,成立信访工作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员编制。乡镇人大主席团要配备专职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