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的决议

2008-05-06

(2006年3月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尚朝阳所作的《关于我市烟叶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我市地处豫西丘陵山区,是全国优质烤烟生产适宜区,全国重点产烟区之一。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烟草部门,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普及科技为重点,调整种植布局,优化品种结构,主攻烟叶质量,提高种烟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使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烟叶已成为我市农村的主要经济作物,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也是县乡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会议指出,我市烟叶生产虽然发展较快,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烟叶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烟水烟路等配套设施不健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在烤烟生产适宜区,土地流转进展缓慢,规模效益难以发挥;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没有完全建立;风险机制尚未建立,烟农面临较大风险,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影响和制约了烟农生产的积极性。
    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规划建设与保护基本烟田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科学规划,分期实施,积极协调,认真落实;要抓住机遇,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对洛阳烟叶生产的资金投入,同时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烟水烟路等相关设施配套的基本烟田;要加强对基本烟田的保护,严格实施具体的保护制度;要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要引导土地流转,逐步提高烟叶种植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要实施合理轮作,提高烟田和烟叶质量;要建立风险机制,维护烟农的利益,调动烟农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