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05-06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长印
 
(2006年3月18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海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广泛收集代表和各代表团审议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得比较好。一是市人民政府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中央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发展中顺应调控,在调控中谋求发展;二是着力抓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强化经济运行的调节,克服各种困难,确保计划顺利完成,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快速增长的态势;三是圆满实现了 “千百亿”的奋斗目标,全市经济总量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6年计划安排得积极稳妥,切实可行。一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二是牢牢把握了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的总原则,突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开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三是各项指标确定得合理适度,工作重点突出,方法措施可行,符合洛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
    在大会审议过程中,代表们对《报告》的有些内容和表述方法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告》作了认真的修改。因此,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这个《报告》,批准洛阳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要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转变增长方式、加快经济转型;要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悉心构建和谐社会,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继续坚持工业强市,注重品牌、质量、节约和效益,加快实施“六大产业基地”项目,加快新型工业基地建设步伐;要继续坚持旅游强市,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文化产业、商贸物流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要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解决我市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尽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实施科教兴洛、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加快科技创新,注重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的收入,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