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3月20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向大会所作的《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报告对2006年工作的安排,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符合洛阳实际,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