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3月15日至20日举行。
这次会议应出席代表477名,因事因病请假 21 名,实出席会议代表456名。在3月14日下午举行的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大会议程。
3月15日上午九时,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工人俱乐部隆重开幕。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刘典立主持。会上,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连维良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说明》(书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海献作了《洛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市财政局局长谢留峰作了《洛阳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3月17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大会。大会由执行主席李兴太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作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作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作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作了《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长印作了《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则草案〉的说明》(书面),会议还通过了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3月19日下午,举行第三次大会,进行选举事项,大会由执行主席孙善武主持。会上,选举连维良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3月20日上午,举行第四次大会,大会由执行主席刘典立主持。会议依次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规划纲要、计划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项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则》,市委副书记李兴太在大会闭幕时作了讲话,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这次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始终洋溢着民主务实、团结奋进的热烈气氛,始终充满着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与会代表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洛阳奋斗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原件7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和大会主席团审议,立为大会议案4件,即由高建庄等代表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搞好规划,先行试点,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的村部、安全饮水、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由张浩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洛浦公园向东修建的议案》、张建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洛浦公园向东延伸至洛界高速的议案》、穆宏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洛浦公园瀍河以东至二广高速路段的议案》、张果果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亟待修建洛浦公园瀍河段的议案》,由董公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洛阳博物馆的议案》,由李富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洛阳市乡镇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大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责成相关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论证,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幕后的三个月内作出审议决定。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4件,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移交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会上编发会议简报32 期。
这次大会在中共洛阳市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顺利实现“十一五”奋斗目标、再创洛阳新辉煌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