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2008-05-06

    5月23日至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王德俊、李柳生、段松茂、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出席会议。
    5月23日下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玉海分别作了关于《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汉魏故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海勤分别作了关于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分别作了关于对《关于尽快修建洛浦公园东段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关于对《关于建议制定<洛阳市乡镇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常平均作了关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搞好规划,先行试点,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的村部、安全饮水、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月章作了关于对《关于扩建洛阳博物馆的议案》的调查报告。会上,宣读了赵冬梅同志的辞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海勤受市长连维良委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泽民受检察长牛学理委托分别作了人事任免提请。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作的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我市矿山秩序整顿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5月24日下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洛阳市汉魏故城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关于尽快修建洛浦公园东段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搞好规划,先行试点,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村部、安全饮水、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关于扩建洛阳博物馆的议案》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3人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海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高新区人大联络处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