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05-06

(2006年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林所作的《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制定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手段,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和园区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招商引资,通过实施“四个一工程”,培育了一批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企业,经济总量增长较快,贡献日益突出,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一些企业经营管理比较粗放,产品结构层次低,高附加值产品少,技术水平低,创新能力不足,规模小而散,整体竞争力不强。“四乱”现象时有发生,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放到重要位置,科学规划,统筹多种要素,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依靠科学的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要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要进一步抓好园区建设,把园区当作产业升级的高地和科技创新的平台,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洛阳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