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洛阳市汉魏故城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8-05-06

(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洛阳市汉魏故城保护条例》。会议决定,批准《洛阳市汉魏故城保护条例》,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