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6年9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认真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尊重代表权力,维护人民利益,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比较重视,取得了较好效果。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办理质量,注重办理实效。(二)对代表已经满意的建议,应继续抓好落实工作。(三)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办理制度,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