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的报告

2008-05-06

——2006年9月1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笫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姚继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请予审议。
    一、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基本情况
    去年5月份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从规范审判工作程序、强化法院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查摆。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活动每一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保证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一是开展“大走访”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通过设立热线电话和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党组成员带队登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大接访”活动,面对面地听取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意愿,解答群众咨询。市中院组织了五次大规模的集中接访活动,各基层法院组织了六次以上的接访活动。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访群众3189人次,受理案件1410件。三是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进行换位思考。市中院、伊川县等法院先后举行了“当事人诉讼之声”报告会,倾听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艰难和辛酸,感受当事人对司法公正高效的渴望和期盼,并围绕“质量和效率、素质和能力、作风和形象”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四是开展“大评查”活动。市中院组织人员对2004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再审复查案件进行了归纳梳理,对排查出的151件案件逐案进行了复查。同时,全市法院对2003年以来的“六类”案件进行了认真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3899件,评查出有问题的案件82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2.1%,占全市法院2003年以来结案总数117390的万分之七。
    (二)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从“大走访”、“大接访”、“大评查”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查摆的问题来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审判工作方面,仍然存在裁判不公,执行难,发还案件不够慎重,不按规定的程序开庭、组织质证和认证,裁判文书粗糙,叙述事实不清,说理不透彻,引起当事人对裁判公正性的怀疑等问题。二是审判作风方面,个别法官没有真正领会司法为民精神,处理事情不够耐心细致,接待群众不够热情,还不能让当事人满意。三是工作效率方面,存在送达慢、调卷难、执行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市法院积极进行了整改。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抓住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良好机遇,按照“四、六、八”的目标要求,分解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清理力度,穷尽执行手段,严格责任追究,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16个基层法院全部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金额超过100万元。对大接访中受理的案件,市中院专门成立了案件督查组,具体负责案件的督办和结案审查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已办结大接访案件1254件,结案率为88.94%。对案件评查活动中发现的有问题的案件,按照依法纠错的要求,属于程序方面和案卷质量方面的,都作了补正或纠正;属于实体方面的,正在或已经进入立案或再审程序。同时,全市法院按照“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的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追究。共处理违法违纪干警21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双重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行政记过4人,行政记过并免职1人,行政警告11人。另外,有54名责任人因在办理案件中存在过错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其他处理。此外,廛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辉、洛龙区法院审判员杜安民涉嫌滥用职权已被起诉,伊川法院立案庭审判员韦万军涉嫌贪污被取保候审。
    (三)抓好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全市法院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和队伍实际,健全和完善了《关于机关干警参加教育培训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干警学习档案,把培训与法官的考核、晋升、晋级结合起来,形成了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坚持开展课堂活动,邀请国内著名法学教授、专家,讲解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开展“优秀审判长”评比活动,交流庭审经验,改进庭审方式,规范庭审活动,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增强裁判文书的规范性、逻辑性和说理性,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在教育培训中,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人员,即民商事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和信访工作人员。二是突出重点问题和重点内容,即针对各项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重点内容。三是突出基层,坚持重心下移,打牢基础,重点抓好基层人民法院的培训考核工作。去年11月,全市法院285名民商事审判人员与204名执行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的闭卷业务考试,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开卷业务考试。
    (四)抓好建章立制,加强规范管理。制度建设是专项整改活动的核心。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认真总结经验,规范各项工作。市中院成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和法官监督委员会,强化对法官的考核和监督。根据查摆出的问题,以容易发生问题的岗、环节为重点,认真开展建章立制,把从信访接待、立案到执行、结案到归档的一切活动都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汇编成《洛阳中院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一书,为形成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激励人的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涧西法院采取发放“跟踪监督卡”、实行“法庭督察”、建立“信访苗头报告制度”等措施,约束审判长、独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伊川法院实行“两记录、三签字”制度,规范审委会工作规则,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坚持边整边改,全面促进工作。全市法院以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以整改活动促进各项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效果,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两年来先后开展了“学习年”、“质量年”、“基层建设年”活动和“素质年”、“能力年”、“作风年”活动,使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2005年,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赔偿办被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先进集体,法警支队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涧西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牛永爱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年卫士”,赔偿办主任周淼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2006年1至8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25070件,结案15130件;市中院共受理案件4543件,结案2809件。全市法院共清结执行积案7166件,执结标的额10.47亿元,执结率为62.14%。其中,市中院执结483件,执行标的金额5亿元,执结率为60.45%。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司法工作和法院队伍满意率有了较大提高。在今年的社会各界测评中,对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满意率都在95%以上。
    二、专项整改活动的下步工作意见
    今年,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第二年,我们将按照“巩固、深化、提高”方针,着重在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一要组织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要继续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法院进人关。对不经考试、不按程序、不符合《法官法》要求条件、擅自进人的,采取措施,进行清退,努力改变把关不严的状况。三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法官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和能力。
    (二)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一要坚持公开审判原则。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要强化调解职能。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民商事调解工作的意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对案件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要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对工作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审判不公的,对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利用案件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造成审判不公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四要强化法官考评。认真落实《全市法院年度工作量化考评实施办法》,对达不到案件质量和效率考核标准的,要依规依纪予以惩戒。五要加强监督和指导。中院要进一步规范二审案件立案、审理、发还、改判等环节,规范申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要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的监督职能,依法纠正基层法院审判过程中存在的少数不公正的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同时,注意依法依据,慎重改判、发还。
    (三)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一要结合立案审判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二要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要进一步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对赴京上访、多次上访、上访群众要求强烈的案件,院领导要亲自接待。对接访不力,造成严重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四要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树立“人人都是信访责任主体”的观念,增强审判、执行法官的责任意识和稳定意识,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五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制。案件被依法改判后,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节,进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05]52号)精神和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努力完成“四、六、八”工作目标。要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从根本上缓解执行难问题,实现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送达地址确认制度,严格案件分配制度,科学排定开庭日期,加强审限跟踪,加强结案归档管理,认真执行延期案件报批制度。二是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案件卷宗归档前,由督查部门进行评查后,认为确实没有问题的,方可归档,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建立集中接访、带案下访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要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接访活动,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接访。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定期或不定期带案下基层,现场解决问题。四是建立督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存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五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院听证活动,依法监督办案,提高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六是建立执行案件目标管理制度。借鉴清理执行积案的做法,科学、准确界定执行人员的目标责任,建立执行案件目标管理制度。七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汇编》。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查缺补漏,修订完善,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不断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向党委、人大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或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虚心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