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05-06

——2006年9月1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中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由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基本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战略目标,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260件;闭会期间,代表又提出建议5件,共计265件。按建议所涉及的内容划分,城建交通类76件,占28.7 %;工业财贸类24件,占9.1 %;教科文卫类47件,占17.7%;农林水类30件,占11.3%;政法类11件,占4.2%;其它类77件,占29%。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止6月底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61件,满意率达99%;不满意3件;因代表调出,未反馈的1件。从办理效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1件,约占总数的30%。如:王艳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出台政策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建议”。市政府对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欠贷不还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实行了“停职、停薪、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的“三停五不”措施,对私贷公用部分实行了债权置换。目前,已清收本金4000余万元,占任务的45%。王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洛阳南线旅游景区宣传纳入全市统一促销规划的建议”。近年来,根据“旅游强市”战略,我市实施了以南部生态资源开发为重点的生态游开发力度,并把南线旅游景区作为我市对外宣传促销的中心内容,着力打造了白云山、龙峪湾、重渡沟等一批享誉全国的生态山水旅游景区,促使了南部生态游的迅速崛起。目前,我市正着手对南线生态旅游区和市内景区进行产品和线路整合,旨在通过优势互补,进一步叫响南部生态游品牌。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123件,约占总数的47%。如:刘永康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七一南路污水倒灌问题的建议”。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拿出了治理方案,治理工程将于年内开工,明年建成。李廷学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创建国家卫生城时,市政府应加大对城中村卫生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根据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已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了各区环卫部门管理;市财政投入114余万元对城中村的380余座旱厕进行了改造,西工区、涧西区分别在城中村建设了30座垃圾中转站和水冲厕所,洛龙区投入100余万元村村建起了垃圾收集池,城中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53件,约占总数的20%。这些建议,一是受当前我市财力制约,二是因国家政策已有明文规定或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三是受管辖权限的限制等,暂时不能解决。如:张浩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廛河、老城至市政府公交车的建议”。目前,市公交公司已开通了西关和涧西至市政府的26路和29路线,且两条线路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从瀍河、老城至新区市政府的乘客可乘4、5、9等12条线路到西关转乘26路或乘53、57、58等线路到龙门大道转乘29路车,如增开新的线路将会形成大部分路段和现有多条线路重复设置,造成运力浪费,加大企业亏损,故暂不开通。随着新区建设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在客流量增加及新区停车场建设后,公交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马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汝阳恐龙化石资源保护建立地质博物馆的建议”。目前,该处化石还在挖掘过程中,周边化石群有待进一步研究。因此,建立地质博物馆的条件尚不成熟。
    (四)不宜解决或留作参考的问题。
    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不宜解决或留作参考的8件,约占总数的3%。如:韩建国代表“关于洛三高速公路孟津连接线加宽的建议”。该路于2002年11月交工验收,为新建公路。按照公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需根据交通量调查资料及超期服役状况,上报省交通厅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该路远没有达到超期服役年限,交通量也没有达到二级公路的上限标准。因此,该路近期无法加宽改造。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1.关于加快我市国有大型企业生活区旧房改造的建议。
    市建委对此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在与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房管局进行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意见。一是将国有大型企业生活区旧房改造纳入旧城改造范围,改造范围内的住户可采取回迁安置、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的办法。二是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在拆迁时只能享有同其他被拆迁人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能另外制定拆迁的货币补偿基准价及返迁安置房价格。三是根据市建委洛建〔2006〕127号文件规定,产权性质未明确记载为商业营业房,但临街底层(自然间)实际已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经营性用房(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可在被拆迁住宅房屋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增加20%~30%的补偿。四是市建委和房管局已拟定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旧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的意见》,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2.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的建议。
    市政府对此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多次研究,连维良市长和高元池市长助理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调研。目前,该工程的初步建设方案已定,正在加紧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3.关于在加强城市建设规划上应优先考虑城市区学校规划、改造、建设和投入的建议。
    市规划局对该建议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了积极措施:一是将教育用地作为城市规划居住用地类别里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予以保证。二是在建成区的城市改造中,对有条件扩建的学校给予全力支持。三是对成片开发的地区,按规范建设中小学,当前难以实施的,确保其用地不被挪做它用。四是组织编制了《洛北城区中小学规划》,配合市教育局编制了《洛阳市城市区普通中小学调整方案及“十一五”规划建议》,对新建、改建的中小学的用地规模和用地位置进行合理规划,规划的实施将大大改善中小学用地紧张的现状。
    4.关于四院整体搬迁洛南新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快新区中心医院建设的建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了新区医院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将其列入了《市政府一周工作预安排》,对工作进度进行全程督促。目前,一期工程 ——传染病区已于6月15日作为河科大二附院新区门诊部正式投入使用,工程建设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均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文物普探工作和施工监理招标已完成。建设投资方面,市财政已安排资金8000万元,利用国债资金1230万元,其余28000万元的招商引资工作正在进行。
    5.关于加强社区建设,落实建设部等部委解决社区办公及社区服务用房的建议。
    目前,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在小区开发中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编制了社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对已建成的小区,想方设法调整办公用房;对未建小区,严把规划审批,努力推动社区管理用房落实。     
    上述5件重点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但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落实工作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落实工作力度,确保5件重点建议尽快落实到位。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就专门听取了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汇报。连维良市长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各位副秘书长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5件重点建议分由各主管副市长牵头办理。为确保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对转交市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逐件审阅,并按照职能分工,确定了建议办理的主管领导和承办单位。4月6日,市政府召开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今年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办理任务分解到了13个县(市、区)和56个市直有关单位,并要求6月底前必须全部答复完毕。各级、各部门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机构、分解了任务、落实了人员,确保了办理工作分办有序、准确到位。
    (二)落实责任,确保质量。
    为确保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在具体承办中,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市政府的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直接领导,各主管副秘书长直接抓,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县区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指挥,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各承办人员自觉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办理工作程序:一是提前介入。在会议召开期间,市政府办公室抽调业务熟悉、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到“两会”服务,提前介入了解情况。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在办理过程中,采取了自查、抽查和电话督办等形式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三是严格把关。各承办单位根据规范程序认真办理每一个环节,对不符合要求或者代表不满意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特别是对于5件重点建议,都由分管副市长亲自主抓,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
    (三)强化督查,确保圆满完成办理任务。
    在具体承办工作中,连维良市长、吴中阳常务副市长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并做出了重要批示,各主管副市长对有关建议也多次亲自进行协调。连维良市长在9月9日召开的第26次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听取了办理情况汇报,并对需要继续办理和不满意件逐件研究了办理意见,会后,市政府专门下达了《关于落实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有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工作部署》,督促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市交通局李新局长亲自约见代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落实,提高了办理效果,达到了代表满意。
    (四)继续努力,力争把代表的建议落到实处。
    人大代表建议大部分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解决好这些问题,对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至关重要。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始终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全力开展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各承办部门的通力协作,基本完成了今年的办理任务。但还有个别建议由于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全面落实需要有一个过程或暂时不能解决,没有达到代表的满意。对此,连维良市长和吴中阳常务副市长分别做出批示,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做好建议落实工作。对于采取措施能够落实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对于一时解决不了或政策不允许的,要向代表做好解释,力争取得代表谅解。根据连市长和吴市长的批示精神,市政府将有关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正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但由于受客观条件制约或政策限制,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办理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人员调整后新的承办人员对工作不够熟悉,办理中存在拖拉现象;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征询代表意见的工作做得不够细致,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承办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办理工作水平,力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以上报告,妥否,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