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9月18日至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俊、李柳生、段松茂、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出席会议。
9月18日下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玉海分别作了关于对《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中阳作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作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的报告;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伏秀霞作了关于终止许国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作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9月19日上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玉海所作的关于对《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和《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高新区人大联络处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