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郭洪昌同志为省十届人大代表的提请报告

2008-05-06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补选郭洪昌为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请审议。
 
主任  刘典立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