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12月28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王德俊、李柳生、段松茂、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出席会议。
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宣读了有关人员的辞呈,并作了人事任命提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海勤受市长委托作了人事任命提请。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9时40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丁福浩同志和郭晓波同志首先作了供职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连维良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陈志伟同志辞去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郭洪昌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丁福浩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晓波同志为洛阳市民营企业服务局局长;补选郭洪昌同志为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理市长郭洪昌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0人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海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