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意见的报告

2008-05-06

——2007年3月15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董平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同意,拟于2007年3月20日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为我市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积极贡献。真正把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奋进、鼓劲的大会,开成一个加速我市改革发展步伐,鼓励和带动全市人民向“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的前列”的目标而努力奋进的大会。
    二、会议建议议程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共有7项: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2006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
    会议的议程草案已印发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本次会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审议,并提请大会预备会议进行表决。
    三、会议时间及日程安排
    会议日程将由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建议3月18日代表报到,3月19日召开预备会议,3月20日至25日举行正式会议。会议日程大致安排为:大会开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3个工作报告,2天;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天半;酝酿接受辞呈的决定及大会表决、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大会投票选举2天;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市领导讲话、大会闭幕,半天。
    四、会议准备工作
    1、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计划、财政预算和“两院”的6个报告草稿均已拿出,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有些已按规定送相关部门初审。目前,各单位正在对有关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能保证按时提交大会审议。
2、会议期间,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不要外出,应积极到会听取代表意见,回答有关问题。
3、会议期间,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批评、意见及时作出答复,能在会议期间办理的,尽量在会议期间协商办理。
    4、会议组织要精干,要勤俭节约,开好会议。不组织对代表迎送,除大会会场、代表驻地可适当悬挂横幅外,其它地方不挂横幅,不张贴宣传画和标语。
    五、会议筹备工作组织领导
    会议的组织领导和筹备工作,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大会临时党委,领导大会期间的工作。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主,吸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大会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下设会务组、组织组、简报材料组、议案组、计划预算组、宣传组、生活组、信访组、保卫组共9个组,具体承办和落实大会的各项筹备及服务工作。
    以上报告,请和决定草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