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

2008-05-06

(2007年1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工作,为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的前列而努力奋斗。
    一、立法工作
    2007年拟提请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部:
    1、《洛阳市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
    2、《洛阳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4、《洛阳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立法为民,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加强立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立法听证、论证、调研等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度,不断增强立法的民意基础,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2007年度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共5项:
    1、《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2、《洛阳市隋唐洛阳城保护条例》
    3、《洛阳市遗体(器官)捐献暂行办法》
    4、《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
    5、《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
    同时,常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对国家、省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认真组织讨论,配合进行调研,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
    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我市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编制好2008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围绕贯彻实施监督法,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列入清理的重点内容有:
    1、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则
    2、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4、关于加强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议案服务的若干规定
    5、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
    6、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监督规定
    7、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监督小组工作规定
    8、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9、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二、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06年财政决算和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6、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的报告
    7、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8、关于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9、关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
    其中,5至9项报告为专项工作报告。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应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对该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由有关部门整理后,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常委会听取的该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有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常委会可以根据听取专题工作报告情况,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由内司工委负责落实。
    2、对《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落实。
    3、对《洛阳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落实。
    4、对《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落实。
    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部分县(市)区进行检查,根据需要,还可以委托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以上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修改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和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组织对民办教育促进法、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则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调研。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建立由常委会法工委负总责、各工委室根据职责分工具体审查的工作机制,实现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四)人大信访工作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努力改善接访工作,加强人大信访办公电子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信访渠道,认真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强综合分析,为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信息和服务。抓好重点案件的督办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全国、省人大换届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和选举省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各县(市)区和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总结工作。
    四、代表工作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组织开展代表法颁布实施15周年纪念活动。
    2、加强与代表联系。坚持和完善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及不驻会常委会委员、代表联系选民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及时通报常委会及“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使人大代表在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中,有更多的参与,发挥更好的作用。
    3、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进一步落实《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制度,加大对办理不力和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的督办力度,提  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4、着力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精心组织和服务全国、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探索和完善代表持证视察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对市司法局监狱劳教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2007年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第三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和管理情况等进行视察或调研,改进代表活动组织方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
    5、认真总结近年来人大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和组织人大代表述职工作。
    五、民主法制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
    1、组织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成立人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心报道组,加强对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加强对地方立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有关工作的重大活动和成果。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及时公布监督工作有关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办好常委会公报和《洛阳人大》杂志,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办刊影响。
    2、继续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建立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举办全市人大宣传通讯员培训班。开展“洛阳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3、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对外交流。组织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积极参加全国区域性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就有关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促进工作。
    4、积极开展调研工作。配合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组织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调研。组织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地方税务工作、职业教育工作、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近五年出土文物    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老年生活健康问题、城郊农业观光园区建设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等进行调研,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建议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并进一步组织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提出操作性、可行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要进一步学习好监督法,继续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
    3、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勤奋学习,学以致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努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5、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办法,保障常委会和机关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遵守常委会会议制度和纪律,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办事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搞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