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2008-05-06

    5月17日至1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李柳生、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出席会议。
    17日上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广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作了关于《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局长尚成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月章作了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卓林宣读了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关于提请废止《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决定(草案)的说明;市城市规划局局长黄清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洛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作了关于对《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玉海作了关于对《关于建议出台洛阳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法规或市长令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常平均作了关于对《建立农村窑洞、草房改造、扶持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泽民分别作了有关人事任免提请。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审议。
    18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关于废止《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决定(草案)、关于《洛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决议草案、关于《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关于建议出台洛阳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法规或市长令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以及关于《建立农村窑洞、草房改造、扶持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9人参加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高新区人大联络处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