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
4月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李柳生、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秘书长董平海出席会议。
上午8时半,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宣布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工,宣读了有关人员的辞呈。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丁泽民分别作了有关人事任免的提请报告。
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上午10时,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朱培亭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丛斌同志为洛阳市公安局局长。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胡广坤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杜殿虎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以及关于接受周宗良同志辞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的决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作了《树立五种意识、做到五个带头、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2人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以及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