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石洪瑞、常龙西二位同志职务任命的报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石洪瑞为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大工作联络处副主任;
常龙西为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大工作联络处副主任。
请审议。
主任 常振义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